发布日期:2022-05-06 17:15:10 大 中 小
尊敬的涂景恒代表:
您好!您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营商环境江津品牌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就您提出的相关事宜作如下回复:
一、关于您所提出的“注重把握政策契机,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建设性和前瞻性。近年来,江津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密切关注国内外营商环境特点,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打造“审批少、成本低、效率高、服务优”的营商环境。一是坚持高位统筹。组建以区长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3个专项小组,作为我区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担任总召集人,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召集人,定期举行一次例会,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强化日常调度。成立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营商办坚持每日例会,定期发布《营商江津》工作简报19期,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工作联络员机制,确保信息通达及时、机制高效运转。四是开展工作评议。制定《江津区优化营商环境评议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采取总体评议和专项评议两种方式,面向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小微企业代表等,共计490人左右,对44个政务服务类单位和的12个公共服务类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综合实绩考核评优评先依据,倒逼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二、关于您所提出的“着力抓好构建维护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生命周期长效机制”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江津区现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家,位居全市第二,其中2家企业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奖补资金357万元。我区积极支持企业提升基础研发能力,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研发设计,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加快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和管理过程中的推广应用,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入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快企业“上云”步伐,促进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引导企业全方位提档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同时,对于已获评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断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做好“专精特新”信用贷产品推广,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提供上门服务,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区内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服务。
三、关于您所提出的“加快开通营商环境网络热线,精准推送服务实现”的建议,反映了企业群众的所思所盼,也是我们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我区积极打造统筹全区服务企业的智能化载体——“营商江津”线上平台,实现了惠企政策易懂易获取。一是归集企业信息“精准画像”。建立企业信息库,收集全区企业信息800余条。通过企业自选标签和平台分析工商、税务等大数据自动贴签等方式,按照企业性质、行业类型、政策关注点等多维度为企业标识画像。二是梳理政策干货“精准推送”。建立惠企政策库,精选中央、市、区惠企文件68份,对照企业标识逐一为政策张贴标签。平台经过分析比对筛选,实现企业与政策精准匹配和推送,现已推送政策300余条。三是建立线上渠道“不来即享”。系统将持续研发和完善“不来即享”“免审即享”等“一站式”线上服务。制定申报指南,逐条列明惠企政策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操作流程,企业可按图索骥申报奖补。
四、关于您所提出的“把握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机遇,全力打造‘精心、敬心、用心、暖心、爽心’的‘五心’营商江津品牌”的建议,紧贴发展新形式,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去年11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把重庆确定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为深入推进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重庆市制定出台了《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2号)等文件。为贯彻落实市级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区营商办在征求了各相关部门意见后起草了《江津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代拟稿)》,明确了“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等10个方面70项改革事项,明确25个区级牵头部门,对照改革事项,逐项细化工作方案60个。《实施方案》将作为今年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的结合,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稳步推进,全力打造叫得响、擦得亮的营商环境江津品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不断推动我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
此复函已经我办王磊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若有意见,请与区政务服务办政务服务管理科联系,以便我办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4751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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