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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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02 16:46:11

2021年区政务服务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 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稳步推进法治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全区行政审批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实行权责清单管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建立行政审批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国家级、市级、区级、镇街级四级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类型、同一依据、同一编码)的要求,区政务服务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规范工作,形成了《重庆市江津区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经统计,本次公布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包含35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4886项(其中行政许可448项、行政处罚3551项、行政征收123项、行政强制165项、行政确认115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奖励55项、行政检查162项、其他行政权力217项)和315项公共服务事项。对行政权力事项在网上逐项公布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二是开展行政权力下放“回头看”。对2013年以来国家和市级层面下放至区县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其中国家层面下放行政权力事项4项,涉及部门4个,其中承接3项,未承接1项,承接的3项事项均纳入全区行政权力清单;市级层面共向区县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28项,涉及部门23个,下放的128项事项中目前正在实施98项,取消20项,未承接6项,收回4项。三是持续推进“点菜式”放权。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依法有序、权责一致原则,推进各类行政权力依法下放,按全市工作要求对白沙镇赋予297项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继续实施原以下放白沙镇的141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四是梳理“零材料”事项清单。分两批次梳理税务、公安、民政等部门事项264项,要求各部门按照申请人凭有效证件即可直接办理的原则,对“零材料提交”事项梳理进行流程优化、减环节、压时限,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二)深入推进审批提速增效,强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完成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市、区、镇(街道)网上标准化运行,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区1502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马上办”的662项,“网上办”的1316项,“就近办”的297项,“一次办”的1006项,“自助办”的1316项。开展“扫码办事”,快速查询标准办事指南、在线申请,实现“一扫可查”“一点即办”。二是不断优化“四减一办”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截至2021年6月底,我区许可事项时限压缩比为83%,平均跑动次数为0.17,材料压缩比为29%,全程网办率82.97%。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2021年6月,共计产生评价23.4万条,主动评价率99%,评价方式覆盖率100%,差评整改率、回访率100%。持续提高全区网上申请率,通过整改全区网上申请率目前为69%。三是全力做实“一件事一次办”。印发《江津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明确事项推进的时间点、任务表、责任链,协调牵头部门针对重庆市统筹区县第一批26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以及8项江津区群众、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事项制定并发布实施方案。实行“一家牵头、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一键评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提升服务体验,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三)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严格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在江津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开设了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下设重大决策事项目录、重大决策意见征集、重大决策草案解读、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反馈四个子栏目。公开了《2021年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共涉及1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及时公开意见征集、草案解读、意见征集反馈情况。截至目前,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已完成6项,重大决策草案解读已完成2项,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反馈已完成1项。

二、亮点工作情况

(一)“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初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号)精神,把江津区打造为全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示范点,同步建设“无证明城市”,制定《江津区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联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统一确定标准、统一部署实施、统一创建时点、统一督查评价,三级联动全域推进。构建“1+5”制度体系,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动态告知承诺、调整管理、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系列配套制度5项,规范工作流程。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围绕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在公安、交通、社保、医保、民政等部门梳理个别简单、所需证明较少的事项,最大限度精简各种证明材料,形成证明事项清单,做到证明事项“零保留”。最终形成我区第一批、第二批证明事项“无证明”办理清单88项和187项,涉及部门31个。

(二)赋予白沙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渝府发﹝202032号),决定将306项区县级行政权力赋予江津区白沙镇、万州区分水镇等11个经济发达镇政府。江津区政府结合白沙镇经济发展状况和实际承接能力,明确白沙镇依法承接赋权范围内的297项行政权力。此次赋权工作涉及到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12个区级部门,共下放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265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此次赋权工作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白沙镇党委政府统筹全镇发展的能力,增强“白沙事情白沙办”的改革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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