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238D/2022-0001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4 |
发布日期: 2022-02-14 10:31:3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本级)的职能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有关方针政策,制定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相应制度、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2.负责牵头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牵头推进营商环境建设。3.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执行和指导职责。对区级各部门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承担重庆市江津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4.承担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指导镇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取消、调整工作;牵头负责对区级平台和各镇(街道)放权的审查、指导及运行情况评估工作;牵头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5.负责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统筹指导、督促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分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牵头推进实体大厅规范化建设和网上大厅融合发展。6.负责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督促三级服务中心、政府职能部门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服务、场所、监督检查评价标准。7.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8.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和政务信息资源的规划、协调和指导,负责统筹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全区政务共享应用平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机房集约化的建设管理,统筹、指导各镇(街道)、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9.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网上审批服务,对全区政务服务效能开展电子监察。10.负责全区服务群众工作中民生事项的研判、分析,统筹服务群众工作系统的运行管理。11.负责规范、健全全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开展日常监管和考核工作。受理有关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建议工作。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江津区行政服务中心(正处级)、重庆市江津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正科级)。
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政务服务管理科(重庆市江津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效能监察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7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5.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7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2.49万元,教育支出0.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5.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0.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务大厅日常运转、营商环境工作宣传调研、电子政务平台运维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本级)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1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8.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49.1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8.11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0.6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付娟 联系方式:023-4755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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