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有关方针政策,制定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相应制度、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负责牵头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牵头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承担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执行和指导职责。对区级各部门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承担重庆市江津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承担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指导镇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取消、调整工作;牵头负责对区级平台和各镇(街道)放权的审查、指导及运行情况评估工作;牵头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五)负责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统筹指导、督促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分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牵头推进实体大厅规范化建设和网上大厅融合发展。
(六)负责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督促三级服务中心、政府职能部门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服务、场所、监督检查评价标准。
(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和政务信息资源的规划、协调和指导,负责统筹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全区政务共享应用平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机房集约化的建设管理,统筹、指导各镇(街道)、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
(九)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网上审批服务,对全区政务服务效能开展电子监察。
(十)负责全区服务群众工作中民生事项的研判、分析,统筹服务群众工作系统的运行管理。
(十一)负责规范、健全全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开展日常监管和考核工作。受理有关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建议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