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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9 09:49:34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15号)要求和评选条件,经推荐并报经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现将江津区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我区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对象

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

二、主要事迹

2023年,政务服务管理科聚焦改革攻坚、坚持数字赋能、突出便民利企、强化监督评价,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江津区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入学一件事”改革,入选“2023民生示范工程”案例;以全市最高分顺利通过市级考评,成功创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示范点;“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入选全区主题教育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汇编。

(一)坚持数字赋能,推动政务服务好办易办。加快推进数字政务建设,持续优化体系构架,将原来7跑道32条子跑道调整为7跑道25条子跑道。结合部门核心业务梳理,专题组15个成员单位梳理核心业务63项,构建多跨场景11个,谋划改革举措5个,进入全市重大应用一本账2个。迭代升级“1个业务底座、2个服务渠道、13个业务系统、4大创新应用”智慧政务体系。推动“一窗综办”系统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579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面上线一窗综办系统;新增水电气讯联合报装线上服务功能;完成数字政务地图系统拓展升级,夯实“帮代办”“就近办”“随时办”等服务机制。63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套餐上线运行。

(二)突出便民利企,推动政务服务走新走心。20234月起,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局长(主任)服务日”活动,并将“我陪群众走流程”与“局长(主任)服务日”相结合,入驻大厅的各区级政务服务部门负责人以群众视角走流程,深入查找企业、群众办事难点,督促各窗口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截至202312月,局长(主任)服务日活动已接待群众602人次,主动了解问题203件次,解决实际问题251件,收集群众合理建议55条,解决投诉3件,召开审批协调会议23次,优化流程减少要件15个,解决窗口实际问题51件次;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72人次,各类事项亲自办30件、陪同办23件、跨域办11件、督导办8件,形成问题清单17项。

(三)聚焦改革攻坚,推动政务服务迭代升级。制定《2023年江津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提出52项改革举措。创新信用激励应用场景,在政务领域开展“信用先锋”优先叫号,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开展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全市率先实现手机端“预约上门”服务,助推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政务联动、“一网式”在线审批、“一链式”全程接力。常态运用优化营商环境述职评议制度,企业对政务服务类单位的满意度达到94.24%1406项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集中进驻率由89.13%提升到100%。执行“首席事务代表”制度,签订授权委托书,推动更多事项当场办理、即时办结。开展二维码扫码预约取号服务,拓展“政务+邮政”“政务+银行”“政务+移动”服务。深化“泸永江”政务服务合作运行机制,落实34项拓展“川渝通办”事项。

(四)强化监督评价,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截至2023年底,全区“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领取1257项,目录清单认领率98.37%;检查实施清单总数1141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94.22%。监管行为数据上报数48400条,监管主项上报798项,覆盖率62.98%,全市排名第五。严格落实“好差评”评价机制。落实“一事一评”,2023年总评价1164492条,满意率99.99%。

三、公示期限

2024年6月19—25日。

四、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电话:023-81222233

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电话:023-81220137

五、相关要求

(一)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江津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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