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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度

发布日期:2023-05-18 09:45:39

1.凡是群众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或本人来访所接触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到文明、礼貌,不得态度冷漠,自觉使用“请、你好、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禁止使用伤害办事群众感情、损害政府形象、影响服务效果语气。

3.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按照工作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能够立即解决的,应立即协调、办理;不能立即解决,应向对方交代清楚解决问题的日期;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指引到相应的职能部门,不能简单的避而不答或一推了之,对待来访群众,要按规定引导到指定的部门处理,不能激化矛盾,置之不理。

4.首问责任人因回避、扣压或忘记向办事人交代清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严重给予批评和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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