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2-27 16:07:20 大 中 小
2025年,区招商投资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八五”普法收官之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入招商引资主责主业,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决策、风险防控与营商环境优化有机统一,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维根基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4次,确保领导班子学深悟透。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组织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通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法治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全年召开党组会17次,集体研究重大事项30余项,邀请纪检组全程监督,确保决策程序合法、过程透明。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机构概况、预决算、招商政策等信息60余条,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协议审核,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法治与招商深度融合
将法治要求嵌入招商全流程:严格执行《江津区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办法(试行)》,全年召开项目评审会7次;牵头修订《项目投资协议(工业类)》文本,开展近10年1042份协议专项清理,建立“政企双兑现”台账;规范基金招商流程,推动12个基金项目依法依规落地。2025年全局无法律纠纷或诉讼案件,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梳理招商洽谈、政策兑现、经费使用等环节廉政风险点86个,制定防控措施120余条,构建“制度+科技+监督”闭环管理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年提拔优秀年轻干部2名、接收预备党员1名,做到程序合规、过程透明。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四个亲自”: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一是统筹谋划强引领。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协同”工作机制,实现法治建设与招商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是带头示范促落实。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纪法规,将其纳入党组中心组和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在重大项目决策、协议审核中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多次组织法律顾问参与论证,确保中船重庆枢纽港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基地等标志性项目依法合规签约落地。
三是聚焦重点抓融合。将法治建设贯穿项目洽谈、签约、履约全过程,牵头推进历史协议清理和政策兑现,解决企业关切问题;在配合市纪委监委反馈问题整改中,高质量完成“招商引资领域监督监管不够有力”问题整改,凝聚招商统筹合力。
四是创新机制树亮点。相关经验做法获市委办公厅内刊采用,《优化服务企业方式》等调研报告获区领导签批,有效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从“政策驱动”向“法治驱动”转型。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尽管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高标准,仍存在以下短板:
一是法治素养有待提升。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解不深,存在“学用脱节”现象,在复杂法律问题研判、协议条款设计等方面专业能力不足,影响工作规范性。
二是协同机制不够完善。招商涉及发改、市场监管、规划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在项目审批、政策兑现等关键环节,部门间职责衔接不紧密、信息共享不充分,制约依法行政效率。
三是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招商协议缺乏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履约跟踪和风险预警机制有滞后;对企业关注的税收、用地等政策解读不够到位,易引发法律困惑和履约争议。
四是考核监督刚性不足。法治建设尚未与干部考核、评优评先深度挂钩,日常监督检查频次较低、力度偏弱,导致部分举措落实“上热中温下冷”。
究其原因,既有思想认识不到位、法治培训系统性不足的问题,也有制度设计前瞻性不够、跨部门协同机制缺位等体制机制因素。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6年,区招商投资局将以问题为导向,以数字化、精准化、制度化为抓手,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深化理论武装,推动学用结合
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计划开展专题学习1次以上、集中培训4次,邀请专家讲座1—2场。强化“线上+线下”学习平台运用,严格落实法治考试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推动“要我学”向“我要用”转变。
(二)健全协同机制,打破信息壁垒
联合相关部门梳理招商领域政策文件,确保合法性与一致性;推动招商项目、企业信用、政策兑现等数据跨部门共享,提升审批、兑现、监管协同效率,打造高效闭环服务链。
(三)完善防控体系,强化全周期管理
建立招商协议“洽谈—审核—签约—履约—归档”全流程台账,重大协议实行“法律顾问+业务科室”双重审核。定期开展履约排查,建立风险预警清单,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所有重大决策、政策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上会。
(四)压实责任链条,强化刚性约束
将法治建设任务细化到科室、明确到人,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直接挂钩。对法治建设成效突出者优先提拔;对因违法行政造成损失或投诉的,严肃追责问责,真正让法治成为“硬指标”“硬约束”。
下一步,区招商投资局将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招商竞争力和发展驱动力,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更大力量。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