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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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09:39:5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流程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全面完成了各项信息公开任务。现将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委主动公开信息数62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行政许可结果数145条,行政处罚结果数16条,基层政务公开51条,预决算16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数40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数21条;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按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全年共收到37件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并予以公开3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科室。严格执行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优化信息公开办理流程,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委主要依托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发布栏目内容,不断优化栏目页面设置,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坚持做好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三审三校”,明确各栏目负责人,所有上网信息经委领导审核后发布,落实岗位监督责任,规范办理流程,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可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4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38.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2

0

0

2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2

2

0

0

2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2

0

0

2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

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2

6

2

1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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