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985059W/2023-00036 | [ 发文字号 ] | 津住建发〔2023〕101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6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6 |
发布日期: 2023-06-06 09:10:08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举一反三,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施工工地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巡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在重点时段严格管理动火、涉易燃易爆 物品等高风险作业的紧急通知》(渝安办〔2023〕41号)、《关于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建质安〔2023〕14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围绕当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短板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深化重点问题、薄弱环节综合治理,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二、 集中整治,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一)落实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风险隐患安全评估预警机制建设,定期开展火灾安全风险评估分析,深入查找火灾隐患风险点,制定落实综合性火灾防范措施。严格宣贯落实动火作业、涉易燃易爆物品等高风险作业“十个严禁”措施,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序和季节性特点,准确把握火灾规律,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重大气象变化等时间节点和关键因素,及时进行火灾预警提示,精准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
(二)强化动火动焊作业整治。要严格整治电(焊)工无证上岗、动火(焊)作业审批手续不完善、动火看护制度不落实、动火区域易燃可燃物不清理等问题,保证动火(焊)作业“职业资格、作业审批、环境保障”三到位。坚决打击动火作业现场不清理、灭火器材不齐全、防火接火设施不到位、高处动火作业不遮挡、高处交叉焊接作业不禁止等问题,尤其是对电(焊)工等特种人员无证上岗的,一律作为重大事故隐患严肃查处。
(三)强化易燃易爆物品整治。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安发〔2022〕40号)文件要求,对氧气、乙炔、油漆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 用、废弃做好全过程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对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开展易燃易爆物品排查清理工作,全力把控和堵塞火灾隐患漏洞。
(四)强化用电线路设备整治。要组织人员对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所有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的,尤其是老化线路及用电设备要及时废旧换新,严禁在板房内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督促参建单位严格制度落实,细化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检查,坚决防范化解因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载和用电设备故障而引发火灾事故。
(五)强化消防设备设施整治。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占用、消防设备设施是否老化损坏、消防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水源是否充足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台帐,即时整改,全数销号。
(六)强化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要组织开展全区在建项目装修材料、保温材料进场检查,核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明及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保障装修材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
(七)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强化防火灭火、自防自救、疏散逃生技能和处置火险隐患能力。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在重点时段严格管理动火、涉易燃易爆物品等高风险作业的紧急通知》(渝安办〔2023〕41号)和《关于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建质安〔2023〕14号)等文件精神,分析研判本项目建设施工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找准工作着力点,明确重点任务,研究工作落实措施,充分动员部署,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建设施工领域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全面整改,逐一销项,并将隐患排查开展情况报送区安监站存档备查。
(三)督查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区安监站将结合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全覆盖检查(见附件),对存在重大消防隐患以及消防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工程项目进行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监管履职。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严格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严格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参建单位要将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企业内部层级检查范围,严肃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整治,以钉钉子精神不打折扣、不留死角,确保消防隐患排查到底、整治彻底,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敢于较真碰硬,一究到底。区住房城乡建委将对工作不力、隐患突出、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从严查处。
附件:2023年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
工程名称:形象进度:
检查人员:检查时间: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要求 | |||
1 |
消防责任落实 |
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责任制,按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人员与管理机构;工程项目是否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含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等;日常隐患排查工作中是否进行了火灾隐患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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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动火动焊作业 |
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看护;是否存在清理作业现场不及时、灭火器材不齐全、防火接火设施不到位、高处动火作业不遮挡、高处交叉焊接作业的问题;有限空间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动用明火行 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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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易燃易爆物品 |
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清理彻底,易燃可燃垃圾是否及时清运;是否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设施;对氧气、乙炔、油漆稀释剂等危化品的储存、使用、废弃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安发〔2022〕40号)文件要求进行全过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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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用电线路设备 |
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办公区是否分离;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炉、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现象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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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防设备设施 |
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占用、消防设备(施)是否老化损坏、消防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健全、消防水源是否充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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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消防教育培训 |
施工现场是否根据制定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开展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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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装修、保温材料 |
核查材料进场检验,核查装修、保温材料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核查材料燃烧性能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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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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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现场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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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监理总监(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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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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