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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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985059W/2023-00035 [ 发文字号 ] 津住建发〔2023〕96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5-23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06 09:06:53

202396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高温汛期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全力防控高温汛期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现就切实做好2023年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简

副组长:孔令兵、王均、王大喜、黄远程

员: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人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抓风险研判。突出建设施工重点部位,集中开展汛期施工安全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加强风险研判,明确各类风险隐患程度和应对措施,做到“问题成册、措施到点、责任到人、成效到位”,确保重大风险隐患得到彻底解决或有效管控。

(二)抓履职检查。“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准,务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项目经理要及时研究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和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督促安全管理班子成员履职尽责

(三)抓思想认识。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要深刻认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工程防灾减灾救灾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底线思维,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对汛期防灾减灾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强调、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全力以赴做好汛期防灾减灾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四)抓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作业、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除抢险排危作业外,当日气温超过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严禁11001600进行室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时,施工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不能使施工场所温度低于37℃的,应当停止施工作业。在高湿度情况下,更要严控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防止中暑引发建筑施工事故。

(五)抓非常规时段安全生产。房屋市政工程非常规时段是指工作日上午8:00前、中午12:00-14:00间、下午18:00后,以及周末、法定节假日全天。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必须编制《非常规时段施工安全管理方案》,明确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带班管理人员、责任分工、质量安全管控要求、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方案需经项目经理、总监、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组织实施(每月28日前,施工单位应将下月的《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月计划表》报区安监站备案),并做好带班作业、安全巡查、工作交接、教育交底、应急值守等工作。

(六)抓生活环境。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要积极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民工宿舍不得采用通铺,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

(七)做好饮食卫生防疫工作。要切实加强对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要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降温药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八)抓预警应急。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全面落实汛期防灾减灾救灾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严密排查各类灾害与事故风险隐患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及时实施科学处置,强化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灾情发生时,要及时预警预报,及时转移受灾人员,做好应急救援、抢险和维稳工作。要认真落实重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险情、灾情等重大信息报送区安监站办公室(联系人:郭燕,联系电话:47586001)。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9月28日)

全区各在建工程项目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专项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于每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区安监站。

(二)检查督查(5月15日至9月1日)

区住房城乡建委在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高温汛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督查,形成问题清单(见附件),对排查出的每一个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跟踪督导,督促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彻底消除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从严从重予以查处。

(三)开展“回头看”(9月2日至9月30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落实闭环管理,形成工作常态。

四、工作要求

(一)排查到位。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要做好高温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灾害与事故隐患:一是沿江、临河、傍山、临崖、城市易涝区,以及存在山洪、滑坡、坍塌、泥石流等灾害风险区内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排查隐患;二是要重点排查高边坡、深基坑(槽)、人工挖孔桩、明挖、暗挖、起重吊装、模板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等易受汛期天气影响的危大工程和关键环节;三是要重点排查工人宿舍、厨房、办公室、仓库、围挡等临建设施选址的科学性和存在的风险隐患。

(二)整治到位。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狠抓高温汛期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认真实施“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隐患整治机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逐一销号,严格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三)惩戒到位。对存在施工安全管理履职不到位、高温汛期安全排查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务必采取停工(或局部停工)整改、经济处罚、项目经理记分、不良行为记录等措施予以处理,并在全区进行通报,形成震慑和警示,倒逼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切实落实责任,履行职责,确保高温汛期期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

附件:2023年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入汛防汛检查表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5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入汛防汛检查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检查内容

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改情况

项目部自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企业检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备注

1

是否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并部署防汛工作






2

是否编制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经费及物资、建立抢险救灾队伍、应急值班制度等






3

是否深入排查脚手架、模板支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基础牢固性






4

是否开展设施设备、临时设施等抗风和防雷隐患排查,防止汛期极端恶劣天气造成灾害事故






5

是否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止地基塌陷、隧道坍塌等事故发生






6

是否深入排查宿舍、办公区等选址问题,防止由于选址不当而存在被边坡坍塌、洪水、泥石流等冲毁、淹没、伤人损财的风险






7

是否深入开展深基坑、高边坡、暗挖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






8

是否开展栈桥、围堰、水上作业平台等水中大临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发生水毁等事故发生






9

是否开展临近学校、医院、小区周边和临街的建筑工地临时围墙、临时建筑安全隐患排查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总监签字: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时间: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检查。本表由项目部存档备查并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检查核实相关情况。



附件下载: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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