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津住建发〔2021〕178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29号)相关要求,经清理并经区住房城乡建委第61次党组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区住房城乡建委行政规范性文件5个。
废止的区住房城乡建委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且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区住房城乡建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废止的区住房城乡建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津建委发〔2021〕47号 |
关于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 |
2 |
津建委发〔2021〕61号 |
关于加强2021年高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通知 |
3 |
津建委发〔2021〕64号 |
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物业小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4 |
津建委发〔2021〕72号 |
关于开展全区高层建筑、公共建筑、大跨度厂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 |
5 |
津建委发〔2021〕88号 |
关于加强物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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