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津住建委发〔2020〕80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规定清理工作的 通知》(江津府办发〔2020〕21号)精神,经清理,决定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4件)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津建委发〔2012〕210号 |
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
2 |
津建委发〔2016〕173号 |
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危房改造有关要求的通知 |
3 |
津建委发〔2013〕328号 |
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
4 |
津建委发〔2013〕51号 |
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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