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381MB1985059W/2025-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2-08 [ 发布日期 ] 2025-02-08

2025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标准

发布日期: 2025-02-08 11:08:03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标准

根据区政府公文办件20214325批示,江津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口12人的,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且1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家庭人口34人的,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