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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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标准

发布日期:2025-02-08 11: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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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标准

根据区政府公文办件20214325批示,江津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口12人的,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且1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家庭人口34人的,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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