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28 12:37:43 大 中 小
津住建发〔2023〕17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根据各镇街第三批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情况,现下达江津区2023年第三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具体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抓紧实施,确保此批次危房改造计划于2023年9月底前全部开工,11月底前全部竣工。同时,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的开工竣工进度情况将纳入对镇街的专项考核。
二、相关镇街要全面落实《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2021〕2号)要求,严格执行现行政策标准,加强选址以及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切实做好竣工验收、补助资金管理、档案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危房改造这一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三、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家庭、有未成年人的家庭优先实施改造;重度肢体、重度视力、多重残疾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实施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住房等要结合实际同步实施无障碍改造。
四、相关镇街于周五16时前向区住房城乡建委村镇科报送工作进度。联系人:汤汪林 联系电话:18580167310。
附件:江津区2023年第三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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