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01 15:45:19 大 中 小
津住建发〔2022〕69号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江津区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确保全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2〕12号)要求,经各镇街审核上报,相关部门比对,现将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下达(详见附件),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抓紧实施,确保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于2022年10月30日前全部竣工并达到入住条件,12月30日前完成验收。
二、相关镇街要全面落实《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2021〕2号)要求,严格执行现行政策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切实做好竣工验收、补助资金管理、档案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危房改造这一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三、重度肢体、重度视力、多重残疾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实施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住房等要结合实际同步实施无障碍改造。
四、相关镇街于每周五16时前向区住房城乡建委村镇科报送开工、竣工、推进进度等情况。联系人:汤汪林;联系电话:47580407。
附件:江津区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名单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