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7 10:58:49 大 中 小
津住建函〔2022〕461号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暂停办理市郊铁路跳磴至江津线(圣泉寺至鼎山段)国有土地上房屋相关手续的函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
市郊铁路跳磴至江津线(圣泉寺至鼎山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已经区政府批准立项,我委拟将启动实施房屋征收。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需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宜函告如下,请贵单位给予配合支持。
一、暂停办理事项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按规定审批后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二、暂停办理手续范围
市郊铁路跳磴至江津线(圣泉寺至鼎山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以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三、暂停办理手续时限
暂停办理手续期限为一年。即:自2022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附件:1.市郊铁路跳磴至江津线(圣泉寺至鼎山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2.市郊铁路跳磴至江津线(圣泉寺至鼎山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登记表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邹雨杉;联系电话:19122308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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