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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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10:23:33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住房城乡建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2021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在党组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完善委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区住房城乡建委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中共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的通知》。落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将班子成员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年终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等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党内、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进行审查和报送备案,确保符合法定程序及法律规定。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整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推行“一窗式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件”工作模式,及时有效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办理流程、资料清单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期限时办结。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5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全流程16天办结,对一般既有建筑改造和加装电梯工程,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办理。二是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豁免环评、水保、人防、消防等系列手续,简化竣工验收环节,全流程只设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竣工规划核实(含不动产登记)4个审批环节,并免征配套费、人防费,供排水接入实行“三零”服务,取消施工图审查(涉及高切坡、深基坑、高填方的除外),加强设计质量全覆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年各项任务。开展“千人扶千企”精准帮扶活动,定期在各园区发展中心走访举办企业公开课活动,宣传解读政策,走访企业,开展座谈,面对面沟通交流、现场答疑解惑,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提高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严厉打击违规“优化”设计、转包、违法分包、无证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查处一批、震慑全行业”,进一步规范了建设行业市场秩序。全面推行“双随机”检查机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通报整改等手段依法惩处,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进行全面、真实、准确的录音录像记录,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1年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61件。

(四)分层次、多渠道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学法制度要求落实学法计划,利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办公会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并在职工大会上深入学习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二是对机关和委属单位职工采取组织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组织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警示教育、专题法治讲座、新任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开展 “周五大讲堂”学习培训等,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参加网络知识竞赛,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每年参与率和合格率均100%。三是结合党建工作,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依法用权的政治自觉。

(五)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普及宪法和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

一是充分利用 “三月法治宣传月”、“农民工日”、“ 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发挥区住房城乡建委普法志愿者作用,通过标语、传单、宣传手册等在建筑工地、售房部、物业小区等进行宣传,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法律进工地”专项活动,通过法治讲座、岗位培训、农民工夜校等方式,加大对参建单位和施工现场的法治宣传力度,提高辖区内从业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深受服务对象好评。三是充分发挥区物业管理协会的社会组织作用和区物业纠纷调解中心的行政调解作用,对会员单位和物业市场主体开展培训学习,促进协会会员、市场主体和物业小区居民全面了解和掌握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内容,将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和市场主体的专业水平和知法、知法、守法、用法能力,提升业主满意度和全区物业服务整体质量。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

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深入企业、施工现场、物业小区等,在日常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召开“小区恳谈会”、信访纠纷调解等过程中,注重释法说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主动或在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感到疑惑、提出咨询时,就涉及正在办理的案件或事项开展普法教育,特别是适用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法定程序和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救济途径等内容,从而帮助行政相对人正确理解法律法规。

(七)切实抓好信访稳定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协调机制,对建设领域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依法调解为原则,召集相关部门、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能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的尽力化解,不能化解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同时进行法律宣传,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避免矛盾纠纷激化。2021年,共受理信访件755件,按时办结率100%,较去年同期增加39%。共接待5人以下来访群众25次,5人及以上集访群众20次,到区信访办接访集访群众10余次,领导牵头接访下访72次,现场解决问题12件,接纳民意6条,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信访问题的发生,实现了到渝进京上访零目标。深入推进“3+2”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工作,排查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和物业纠纷领域问题17件,已化解10件。共受理建设领域拖欠投诉31件,涉及农民工305人次,协调解决工程款拖欠2800万元,农民工工资拖欠809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梳理,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一定短板,比如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受制于上位法规定,一些领域简政放权还不够彻底,事中事后监管水平还有待提高;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创新发展还需进一步推进等。

三、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加快推进建设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管理到位,效率提高,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二是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学习理论和学习业务相结合,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加强各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严格遵守办事程序,严把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尺度,坚决杜绝随意裁量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注重普法宣传实效,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法律培训、送法下工地、法治讲座、现场讲法、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扩大法律知识普及覆盖面,提高行业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四、工作建议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加快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突出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着力完善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为一体的公开体系,及时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强化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三)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对重大项目进行科学研究、充分论证,对重大决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公示、听证等形式让群众特别是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防止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社会矛盾。把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正确处理政府和群众利益关系,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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