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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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6-11 17:10:00

2019年,区住房城乡建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和《重庆市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抓好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住房城乡建委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方式进行讨论、研究、决定,着力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并注重与利害关系人进行沟通,注重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二)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究、有件必公开”的原则,加大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工作力度。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审议发布和备案清理等每个环节作了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符合程序,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建设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经清理,目前区住房城乡建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件。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情况

牵头江津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起草《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并于2019年3月28日正式印发。已建立和运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统一设立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综合窗口,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咨询指导,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并联审批”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清理规范审批事项,公开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清单,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前置要件,取消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等一批审批事项18个。对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项目的特点,灵活采用网上办理、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等形式,确保审批便捷高效;对重大项目和应急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全年受理办结各类审批服务办件4580件。

(四)着力抓好建设行业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抓好招投标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全年共监管工程发包手续600个,合同总金额108.64亿元,规范了小型项目的发包和监管工作。强化监管和标后履约巡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重点做好招标公告发布、评标办法制定、标的确定、评委专家的抽取、评标现场监管等开标前后的监督工作,特别是加强了标后履约的监督和管理,成立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标后检查小组6个,对全区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从2019年10月至今持续开展标后履约突击检查,共检查项目43个。二是抓好建筑行业管理。通过随机抽取46家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从主要人员、市场行为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核查,撤回8家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从而规范了行业管理,促进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开展建造师“挂证”专项整治,目前第一批涉嫌“挂证”的1131名注册人员,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建筑市场环境明显改善。三是抓好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根据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要求,从2018年9月1日起,社会投资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采用日常抽查、季度集中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性项目的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和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抽查。目前,已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12件,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联合审查备案398件(其中装饰装修工程240个),完成消防设计审核确认64个。开展勘察外业见证抽查项目23个,抽查率达11%;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抽查和执法检查3次,抽查项目99个,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7条,下发监督执法检查整改通知1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处罚单位1个。配合规划自然资源局完善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审批工作,完成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施工图备案85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情况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严厉打击违规“优化”设计、违法分包转包、无证施工、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查处一批、震慑全行业”,进一步规范了建设行业市场秩序。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强化行政执法程序,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做到调查取证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自由裁量适当,卷宗档案完整。完善了行政处罚办案程序、行政处罚集体讨论、重大处罚决定提请集体研究制度,推行案件会审制度,特别是对复杂违法案件组织相关科室、法律顾问反复讨论,依法进行查处,重大案件的处罚提交委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通报整改等手段依法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积极探索和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中的应用,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进行全面、真实、准确地录音、录像记录,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19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94件,罚款729万元。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情况

我们坚持将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积极履行应诉职责,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区住房城乡建委复议和诉讼案件。对于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行政诉讼案件,由分管领导负责与各级法院沟通协调,特别是某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及时与法院进行充分交流;对于涉及面广、案情复杂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应对,形成合力。同时,通过应诉,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提高相关科室和委属单位的依法行政能力。2019年行政复议案件1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胜诉2件,败诉2件(系原国土局职能划转前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情况

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协调机制,对建设领域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我们坚持依法调解为原则,召集相关部门、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能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的尽力化解,不能化解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同时进行法律宣传,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先后印发《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四公示”促“两提升”活动方案》、《物业服务企业星级挂牌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在物业服务行业开展“四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促“两提升”(提升业主满意度、物管费收费率)活动,推进建成区物业住宅小区乱搭乱建、乱堆乱摆等突出问题整治改造,全面推行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每年开展两次“小区恳谈会”活动,督促物业企业开展“两解”活动(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沟通解释),定期组织镇(街道)、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召开联席会议,有效化解纠纷。成立江津区正道物业纠纷调解中心,落实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将物业纠纷调解纳入人民大调解工作格局。

(八)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贯和业务学习培训情况

今年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镇街、建筑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相关人员等,开展了安全文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法规知识、建设工程管理平台-智慧工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验收、“智慧工地”技术标准及应用、绿色建筑项目、BIM应用示范项目、《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手册(试行)》等文件宣贯、绿色建筑与节能、机构改革后房地产企业报建、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信息填报工作、全区村镇项目建设工作推进、综保区行政权力委托、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全区公租房信息系统贯标及数据联网工作等相关培训。班子成员给系统干部职工上专题党课7次,用好“周五大讲堂”,定期认真传达学习相关法规文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关建设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立法不具体、不明确、含糊、笼统,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清,某些违法行为只有定性而无罚则,增加了执法难度。法律法规对职能部门授权有空白或交叉,造成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履责界限不明。

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宣传面不够广泛。法制宣传主要集中在施工工地、建筑企业等,宣传及培训多为单方面的说教,互动交流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加快推进建设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管理到位,效率提高,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二是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学习理论和学习业务相结合,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加强各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严格遵守办事程序,严把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尺度,坚决杜绝随意裁量行为。

三是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注重普法宣传实效,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学习宣传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法律培训、送法下工地、法治讲座、现场讲法、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扩大法律知识普及覆盖面,提高行业法治意识,构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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