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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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6-11 17:07:19

2020年,在区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住房城乡建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区住房城乡建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制度,重大决策均由责任科室形成讨论议题,于党组会或办公会集体研究后再行决策。落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将班子成员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年终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党内、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要求进行审查和报送备案,确保符合法定程序及法律规定。通过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依法行政水平大幅提升,干群运用法治思维行使行政权力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

(二)分层次、多渠道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办公会带头学习宪法、监察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并在职工大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内法规、建设法律法规等。二是对机关和委属单位职工采取组织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组织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警示教育、专题法治讲座、新任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开展 “周五大讲堂”学习培训活动等,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参加网络知识竞赛,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每年参与率和合格率均100%。三是结合党建工作,组织全委党员干部学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党员干部为民服务、依法用权的政治觉悟。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普及宪法和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

一是充分利用 “三月法治宣传月”、“农民工日”、 “ 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发挥区住房城乡建委普法志愿者作用,通过标语、传单、宣传手册等在时代广场、幸福大道等进行宣传,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法律进工地”专项活动,通过法治讲座、岗位培训、农民工夜校等方式,加大对参建单位和施工现场的法治宣传力度,提高辖区内从业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深受服务对象好评。三是充分发挥区物业管理协会的社会组织作用和区物业纠纷调解中心的行政调解作用,对会员单位和物业市场主体开展培训学习,促进协会会员、市场主体和物业小区居民全面了解和掌握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内容,将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和市场主体的专业水平和知法、守法、用法能力,提升业主满意度和全区物业服务整体质量。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

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深入企业、施工现场、物业小区等,在日常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召开“小区恳谈会”、信访纠纷调解等过程中,注重释法说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主动或在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感到疑惑、提出咨询时,就涉及正在办理的案件或事项开展普法教育,特别是适用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法定程序和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救济途径等内容,从而帮助行政相对人正确理解法律法规。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从原135项压减至100项,压减率26%,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50-80个工作日,压减率67%-79%。加强对设计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督,对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涉及高切坡、深基坑、高填方的除外)不再强制要求开展施工图审查。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实行“三个一”(即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一次性开展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联合监督检查,一并办理简易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推进“四减一办”,开展指标自查整改优化提升,确保各项效能指标指数评估达标。围绕“三减一提”(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提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共受理办结各类审批服务办件4912件。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严厉打击违规“优化”设计、转包、违法分包、无证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查处一批、震慑全行业”,进一步规范了建设行业市场秩序。强化行政执法程序,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做到调查取证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自由裁量适当,卷宗档案完整。推行案件会审制度,特别是对复杂违法案件组织相关科室、法律顾问反复讨论,依法进行查处,重大案件的处罚提交委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全面推行“双随机”检查机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通报整改等手段依法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进行全面、真实、准确的录音录像记录,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94件,罚款569.18万元(含简易处罚28.4万元)。

(七)切实抓好信访稳定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协调机制,对建设领域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我们坚持依法调解为原则,召集相关部门、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能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的尽力化解,不能化解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同时进行法律宣传,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避免矛盾纠纷激化。2020年共受理信访件542件,较去年同期增加70%,按时办结率100%。领导牵头接访下访53次,现场解决问题12件,接纳民意6条。接待5人以下来访群众15次,5人及以上集访群众8次,到区信访办接访集访群众10余次。深入推进“3+2”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工作,排查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和物业纠纷领域问题13件,已全部化解。共受理建设领域拖欠投诉22件,涉及农民工251人次,协调解决工程款拖欠2600万元,农民工工资拖欠779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关建设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立法不具体、不明确、含糊、笼统,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清,某些违法行为只有定性而无罚则,增加了执法难度。法律法规对职能部门授权有空白或交叉,造成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履责界限不明。

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宣传面不够广泛。法制宣传主要集中在施工工地、建筑企业等,宣传及培训多为单方面的说教,互动交流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加快推进建设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管理到位,效率提高,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二是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学习理论和学习业务相结合,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加强各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严格遵守办事程序,严把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尺度,坚决杜绝随意裁量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注重普法宣传实效,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学习宣传新施行的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法律培训、送法下工地、法治讲座、现场讲法、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扩大法律知识普及覆盖面,提高行业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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