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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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985059W/2022-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2-02-14 15:37:15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区财政部门筹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并下达。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3.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调控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负责房屋测绘成果管理、交易管理的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城镇住宅区建设。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执行地方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定额。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

5.为全区房地产市场调控、交易监管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撑。承担全区房地产交易市场统计分析、参与房地产有关政策研究。负责全区房屋(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变更和解除等交易服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以及与房地产登记工作的衔接。承担房屋抵押、租赁合同备案管理。承担房屋测绘市场管理以及房屋测绘成果管理,楼盘表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房屋交易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建档管理工作,依法为社会查询利用提供服务。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6.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7.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负责城市轨道建设的监督协调。监督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物业开发,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

8.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城市提升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拟订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项目建设工作。

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10.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拟订年度征收计划,规范征收评估活动,负责征收项目备案。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镇建设管理。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中心镇和重点示范镇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康居工程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建设管理,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工作。

12.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应急、安全、稳定等相关工作职责。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需说明事项。

因上年度未分二级预算单位独立预算,故本年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情况无法与上年度进行对比。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98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34.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54.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9724.16万元,其中:国防支出8万元,教育支出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65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82.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12.6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34.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9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055.5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污水处理场站及设施设备维护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54.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27.8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旧房整治、污泥无害化处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7.4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77.5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2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96.5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6.5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055.5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范仲冬  联系方式:023-47545841


附件下载:

预算公开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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