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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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985059W/2025-000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 2025-08-21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8-21 17:03:31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宗旨为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维护正常秩序,保障施工安全。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657.14万元,支出总计657.14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249.08万元,下降27.49%,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9月起合并至城管局执法支队,因此本年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5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249.08万元,下降27.49%,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9月起合并至城管局执法支队,因此本年减少。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5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1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249.08万元,下降27.49%,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9月起合并至城管局执法支队,因此本年减少。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7.14万元,支出总计657.14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249.08万元,下降27.49%,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9月起合并至城管局执法支队,因此本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7.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08万元,下降27.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22万元,下降23.0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9月起该单位已撤销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08万元,下降27.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22万元,下降23.0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9月起该单位已撤销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37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91.1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9月起该单位已撤销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42万元,占11.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80万元,下降24.9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9月起该单位已撤销

3)卫生健康支出42.69万元,占6.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8万元,下降19.7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9月起该单位已撤销  

4)城乡社区支出492.76万元,占74.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22万元,降低22.5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9月起该单位已撤销

5)住房保障支出43.90万元,占6.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2万元,降低24.0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9月起该单位已撤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92万元,下降18.1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9月起合并至城管局执法支队,本年支出减少。公用经费67.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75万元,下降60.0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9月起合并至城管局执法支队,本年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发生“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9月起该单位已撤销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9月起该单位已撤销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报废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9万元,较上年减少101.76万元,降低60.0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9月起该单位已撤销年初预算数减少84.35万元,降低55.4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9月起该单位已撤销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召开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7万元,较上年减少3.84万元,降低91.1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9月起合并至城管局执法支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资金支出。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单位无此事项。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源    联系电话:023-47522252

402002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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