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985059W/2024-000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2024-08-22 10:30:23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挂“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牌子),为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宗旨为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维护正常秩序,保障施工安全。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906.22万元,支出总计906.22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38.2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调资。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90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38.2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调资。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90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82万元,占98.19%;项目支出16.4万元,占1.81%。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38.2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调资。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6.22万元,支出总计906.22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38.2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调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2万元,增长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4万元,下降0.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项目支出。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2万元,增长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4万元,下降0.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项目支出。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4.44万元,占0.49%,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7.76万元,占11.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资。
(3)卫生健康支出49.15万元,占5.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5万元,增长18.1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资。
(4)城乡社区支出696.44万元,占76.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降低0.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资及缩减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8.43万元,占5.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8万元,降低20.7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3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资。公用经费16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7万元,增加25.1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使用公用经费弥补人员经费不足部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发生“三公”经费支出0.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9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9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报废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55万元,较上年增加34.07万元,增加25.1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使用公用经费弥补人员经费不足部分。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96万元,降低1.7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召开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22万元,较上年1.4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疫情影响部分培训未开展,本年正常开展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6.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安全施工监督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财政归口科室 |
经济建设科 |
项目 联系人 |
黄治钧 |
联系电话 |
13629718332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8.4 |
16.4 |
16.4 |
100 |
10 |
1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8.4 |
16.4 |
16.4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各项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
正常开展检查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
设备购置数 |
台 |
≥ |
14 |
14 |
0 |
100 |
20 |
20 | ||||
现场检查次数 |
次 |
≥ |
750 |
750 |
0 |
100 |
20 |
20 | ||||
检查任务按时完成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20 |
20 | ||||
检查对象覆盖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20 |
2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
说明 |
档案库房存在预留空间,导致利用率不足。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区住建委财务科:023-47522252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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