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部门行政处罚/强制结果汇总

[ 索引号 ] 11500381MB1985059W/2024-0009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0-31 [ 发布日期 ] 2024-10-31

重庆耀康建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0-31 14:58:22


被处罚人:重庆耀康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建简罚字(2024)第1-10-3

违法行为类型:《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89)第二十四条第六项规定

违法事实:1、塔机二级配电箱灭火器失效。

处罚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9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2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41022


附件下载:

重庆耀康建设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结果.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