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948M/2024-002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7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7 |
发布日期: 2023-11-27 10:01:27
被处罚人:广东冠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住建委罚字(2023)第68号)
违法行为类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在石竹新花园(三期)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管理缺失,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
处罚依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项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4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1月27日
处罚机关: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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