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3-002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4 |
发布日期: 2023-06-14 10:00:00
被处罚人:福建省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住建委罚字(2023)第36号
违法行为类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德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德福路A段道路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
处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8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6月14日
处罚机关: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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