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3-002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8 |
发布日期: 2023-04-28 14:05:03
行政处罚结果
被处罚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住建委罚字(202)第2号)
违法行为类型:《《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违法事实:在双福新区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百汇中心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对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进行维护保养和验收
处罚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4月25日
处罚机关: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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