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3-002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3-04-18 |
发布日期: 2023-04-18 11:25:00
行政处罚结果
被处罚人:重庆佳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住建委罚字(2023)第3号)
违法行为类型:《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违法事实:在江津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塔坪路雨污分流及廊道建设工程、鼎山小学雨污分流及廊道建设工程钻探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差,未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实施带班检查、带班生产
处罚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1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4月18日
处罚机关: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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