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3-0020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6 |
发布日期: 2023-04-26 15:52:37
行政处罚结果
被处罚人:富正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住建委罚字(2023)第5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在双福新区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百汇中心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塔机未办理使用登记投入使用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4月25日
处罚机关: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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