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3-11 17:07:14 大 中 小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的《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有关要求,区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进入5天的公示期。公示期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可登录“重庆市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查询检查结果和具体原因,有关单位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登录“重庆市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提交陈述材料或整改材料。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以及异议结果不合格的企业,自公示期结束之日起自动进入整改期(整改期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日)。我委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中,向检查结果为合格的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合格告知书,向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整改通知书。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可在整改期内通过系统(“重庆市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https://jsgl.zfcxjw.cq.gov.cn:9088/cqdthcqy)提交整改资料。
联系电话:47545578。
附件:2025年度江津区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表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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