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02 17:45:00 大 中 小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关于推荐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27号)文件精神,经区住房城乡建委第45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先进集体: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江津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服务中心;拟推荐先进个人:付能友、刘义。
公示期: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9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住房城乡建委机关党委办、驻区住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47557387、47526596。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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