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3 16:53:43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编制。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应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1年,江津区应急管理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9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66条;发布规范性文件1份;各类预警信息70条;依法行政类信息25条;其他信息47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自然人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予以“无法提供”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区应急局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列入领导分工,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明确负责同志,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加强日常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等程序,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性,并随公文签批,从源头进行规范化管理。按照《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导各镇街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举行“5·12”防灾减灾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五进”、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等系列活动,开展讲座162场次,悬挂标语8223幅,展出展板1260块,举办专栏1312个,广播、视频宣传2590次,集中宣传316场次,媒体宣传609篇次,在江津日报、江津网开设“平安建设”“百日行动”“关注防汛救灾”等专栏,持续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宣教

(五)监督保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照指标逐条逐项落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良好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5
行政强制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政策公开解读不及时。政策文件发布后未第一时间发布解读。二是信息发布不规范。个别信息发布时,未归纳到相应版块,后续做调整。三是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较少。部分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导致工作滞后、标准不高。下一步,我们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完成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推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落地落实。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明确目标责任和工作重点,确定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联系人和责任人,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促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平台融合联通。积极对照政务公开标准要求,强化与“渝快办”等平台联通融合,加强维护管理和信息更新,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网上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答复工作。

(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认识,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确保质量。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