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5-0010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3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5 |
发布日期: 2025-12-25 09:54:08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江津支坪“1·2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3日11时2分许,江津区支坪镇杨洛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事发经过:2024年1月23日11时2分许,陈某驾驶渝D3950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渝DF148挂)从江津区支坪镇博久搅拌站往江津区支坪镇高速路口方向行驶,当车行至重庆市江津区国道348线杨洛路口路段(支坪场镇路)停车观察时(约9秒),遇行人刘某某由江津区先锋镇往支坪镇方向步行至渝D39508号货车车头处,陈某随即驾车将刘某某碰撞后碾压,造成刘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调查并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5016***0022号),陈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区应急管理局接区公安交巡警支队案件移交后,依区政府授权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江津支坪重庆市太威运输有限公司“1·2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江津府〔2024〕270号)(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重庆市太威运输有限公司。经调查,本次事故的发生与重庆市太威运输有限公司的日常管理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未对其进行处罚。
(二)驾驶员陈某。陈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横过路口时未有效观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区交通运输委对陈某给予吊销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被吊销从业资格证的,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从业资格证。
四、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
(一)重庆市太威运输有限公司。一是加强公司所属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深入剖析“1·23”事故原因,查找安全管理薄弱点,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加强事故案例警示、交通安全法规、行车操作规程、职业道德、应急处置等内容日常学习,提高安全行车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和防控事故发生。二是严格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严格落实GPS动态监管责任,及时处置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报警情况,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从人、车、路、环境、安全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一日三检”要求,加大货运车辆隐患排查和定期检查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风险隐患。四是加强货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按规定对货运车辆开展维护保养,对所属货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和二级维护保养。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1·23”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安全生产学习和应急处置培训,加大对货运车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区交通运输委。一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夯实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基础,务实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执法,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23”事故以来,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职责,强化交通运输源头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召开行业风险研判会11次,研判安全风险46条,制定管控措施102条;安全警示约谈交通运输企业43家次;指导检查交通运输企业364家次,排查整治隐患739个,查处交通运输企业75家次,173家企业落实“两单两卡”运用;26家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489家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制度;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399人。二是狠抓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闭环整治。对假期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运营、交通建设领域进行安全专项治理。提级管控省际市际包车719辆次、长途客运班线9辆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316辆次,水上客运船舶240艘次、涉路工程14家次。查处道路运输案件1021件,移送非法营运暂扣驾驶证28个。排查整治10年以上老旧营运车辆142辆,指导检查水上交通企业82家次,排查整治隐患122个。开展部门联合巡查检查41次,巡查关停码头30座,检查客渡游船舶198艘次,查处水上交通违法案件7件。开展路警联合执法304次,查处超限运输案件356件(含非现场244件),其中“百吨王”案件2件,卸载超限货物2539.59吨,实施“一超四罚”停业整顿货运企业13家、吊销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件8个。指导检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70个次,排查整治问题隐患192个,查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违法案件10件。三是加强自然灾害防治。排查治理公路风险隐患320处、地质灾害隐患20处,精细化提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点段公路安全设施35处;启动强降雨防御响应22次,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600余条,处置突发事件4次,清理公路水毁塌方59处180方,清理倒塌行道树300余棵,清理断枝600余枝。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相关人员及有关单位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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