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5-0009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09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0 |
发布日期: 2025-10-10 11:06:20
区政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文件要求,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成立江津珞璜“8·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开展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现将事故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2024年8月12日1时36分许,重庆金凯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凯公司)精炼炉班组召开班前会,会后开始上班。8时许,精炼炉工人邓XX站在精炼炉支臂上将行车运来的电极接到精炼炉上的电极上并拧紧。精炼炉工人彭XX站在精炼炉下配合邓XX接电极。接好电极后,邓XX去取电极上的螺丝头,因他手够不到螺丝头的位置,所以他松下电极上的螺栓环到他新接的电极下方。8时4分许,邓XX用手扶住新接的电极,右脚踩在刚松下的螺栓环上,左脚准备踩在螺栓环上的过程中从精炼炉上摔下来。公司在场工人立即拨打120电话,但公司副总巫XX见邓XX脸色不对,就立即用公司的车送邓XX到重庆市江津区第三人民医院。经医院抢救,于8时40分宣布邓XX抢救无效死亡。区应急管理局、珞璜派出所、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等单位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72.19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江津珞璜重庆金凯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8·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由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评估组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责任单位落实情况
金凯公司,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力,未采取有效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力,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不到位;执行《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91号令)不到位,未按要求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款和《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鉴于此次事故为一般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公司51万元的罚款,该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前缴纳该罚款。
(二)责任人员落实情况
1.李XX,金凯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区应急管理局给予李XX5.232万元的罚款,李XX于2024年11月4日缴纳该罚款。
2.霍X,金凯公司环安主管。组织、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力,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不到位;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和第(五)项之规定,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区应急管理局给予霍X1.137万元的罚款,霍X于2024年11月4日缴纳该罚款。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金凯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成立以法定代表人李XX任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相关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层层压实责任。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总经理到一线员工的安全职责。二是补强专职力量。按《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环安主管霍X统筹日常安全管理。三是优化与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修订《精炼炉安全操作规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等制度,重点明确高处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等高危环节的流程要求。四是开展全面集中排查。2024年8月15日至30日,对生产设备、特种设备等(如行车、压力管道)开展全面排查,累计整改问题32项。五是强化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建立劳保用品分类台账,安全带、空气呼吸器等特种防护用品指定专人保管。常态化开展劳保用品专项检查,规范劳保用品的使用。六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分层培训,针对管理层开展安全责任专题培训,针对一线员工开展操作规程培训,针对高危岗位,如精炼炉、行车操作,开展专项培训;同时,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内容、参与人员及考核结果。引入云翼安全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作为“安全管家”,提供专业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今年8月16日,该公司聘请重钢安全专家熊XX在公司开展了《危险作业培训》,同时为公司员工解读了《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七是加强应急演练。2024年9月至12月该公司组织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等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快速处置。八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日点检、周排查、月考核”制度,对隐患整改情况跟踪到底,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
(二)区应急管理局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扎实推进整改措施落地。一是强化精准监管。将金凯公司纳入 2025 年执法计划并列入重点监管清单,分别于 2 月、9 月开展执法检查,聚焦高处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等关键环节,发现的9条安全隐患均建立台账,实行 “对账销号”闭环管理,指导企业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指导企业深化危险源辨识,完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重点落实检维修作业制度、防护栏加固及安全防护用品规范佩戴等管控措施,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三是提升人员履职能力。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参加金属冶炼与事故预防专题培训,覆盖关键岗位,强化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深化警示教育。通过事故案例宣讲、通报事故教育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其他企业吸取教训,杜绝“三违”行为。
(三)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
事故发生后,该发展中心高度重视,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切实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到金凯公司召开事故警示教育大会,指导金凯公司整改工作,明确整改内容、时限、责任人等。二是严格执法推动企业主动安全履职。持续开展安全执法检查,近一年来共执法检查企业131家,发现并整改隐患389条,约谈企业38家,行政处罚企业1家,罚款3000元。三是切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近一年来,指导28家企业自查上报重大事故隐患40条,现均已整改完成。四是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开展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共收回厂房库房消防安全自查表260余份,自查并整改安全隐患12处;对辖区72家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隐患29条。开展易燃易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排查工作,对辖区内4家企业开展检查,发现并整改隐患50条;对辖区涉及压力容器、工业管道、锅炉等重点企业进行隐患集中排查,同时常态化开展涉爆企业安全检查,本年度共检查企业116家,发现并整改隐患194条。开展消防治本攻坚行动,今年7月1日至8月12日共排查企业140家,发现并整改隐患260条。五是切实做好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安全应急现场警示观摩活动、交通安全会、安全宣传月活动、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会、安全应急(消防)会等形式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五、评估意见
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均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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