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5-00083 | [ 发文字号 ] | 津汛〔2025〕25号 |
[ 主题分类 ]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体裁分类 ] | 预测预警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2 |
发布日期: 2025-09-12 15:48:4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江津区气象台于9月11日12时发布重要信息专报,预计11日夜间至12日白天我区有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大部地区大到暴雨,主要影响时段为12日凌晨到上午。过程累计雨量30~80毫米,局地100~13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50~70毫米,降雨时局地伴有7-10级阵性大风、雷电等强对流天气。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5年9月11日18时起,发布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和渍涝灾害黄色预警,同时启动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一是密切关注雨水情发展变化,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山洪灾害隐患点及城市低洼区、易积水区巡查值守,盯紧城区地下空间、易涝地段、切坡建房、河道工地、旅游景区、山区民宿、积水道路等薄弱环节,严防人员伤亡。二是加密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全面落实直达基层一线的预警发布和“叫应”机制,强化应急响应刚性约束,实现预警、响应、反馈、核实工作闭环,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到快速响应、应转尽转,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科学合理调度水利工程,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同时,统筹抓好防汛和抗旱工作。四是及时上报雨、水、工、险(灾)情。
重庆市江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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