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4-0006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6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5 |
发布日期: 2024-11-05 09:32:12
区政府: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江津区梁军建材经营部2023年“8·2”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日上午11时23分许,位于江津区杜市镇境内,江津区梁军建材经营部承揽的重庆市江津区杜市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门头外墙维修粉刷作业现场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事故发生后,经区政府授权,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3年10月26日,区政府对《江津区梁军建材经营部“8·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区安委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经信委、杜市镇等单位组成了评估组,评估组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江津区梁军建材经营部“8·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3〕183号)为依据,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现场走访核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座谈询问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三、事故责任人员和相关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处理落实情况: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江津区梁军建材经营部“8·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3〕183号)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应急〔2019〕54号)第二十条之规定, 2023年10月31日,江津区“8·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向区公安局移送了梁军犯罪线索,2023年11月2日,区公安局立案进行了刑事案件侦查(江津公(治)受案字〔2023〕12号),2024年1月12日,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六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二)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区卫生健康委对重庆市江津区杜市中心卫生院进行了警示约谈。区经济信息委对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分公司进行了警示约谈。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江津区梁军建材经营部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梁军。
事故发生后,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承揽的施工项目工程,加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加大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力度,对危险区域、重点区域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作业人员违规作业的行为。加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提醒,不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重庆市江津区杜市中心卫生院。
事故发生后,不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日周月”安全排查制度,及时发现隐患,治理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召开专题安全稳定工作会9次,研判落实安全工作,主要领导牵头开展安全检查3轮,分管领导牵头开展安全检查9轮,责任科室开展安全检查36轮,相关科室每日落实常规安全检查,共计查出安全隐患31件,已完成整改30件,剩余1件于11月整改到位。开展院级安全生产培训2次,应急演练3次,开展科级安全生产培训1次,应急演练1次,参培参演人员共计达600余人次,力争做到“人人懂安全,个个会应急”。制定了《重庆市江津区杜市中心卫生院外协(外委)单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应急处置预案两项,以制度管人管事。
(三)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津供电分公司。
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巡查工作,加强场镇架空接户线的安全巡查,对城镇建设经济发展区域,缩短巡查检查周期,共巡查场镇60余次,发现近场镇架空接户线施工及搭设脚手架等危及电力线路设备安全运行情况3处,并向施工方送达隐患告之书3份,对临近场镇架空接户线施工作业人员可能造成伤害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四)区卫生健康委。
事故发生后,进一步严格监管,强化管理,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定期进行风险研判,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委党委会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和信访稳定重难点问题,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定期召开系统安全稳定风险研判工作会,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状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完善,共安排全系统大排查6次,累计出动1830余人次,排查出安全隐患363处,现场整改到位359处,4处正在整改进行中;全面推行“两单两卡”强化医疗卫生单位岗位从业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工作,通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严格奖惩等方式,使医疗卫生单位岗位从业人员对自身岗位“两单两卡”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五)区经济信息委。
事故发生后,严格按照年初检查计划,对电力企业安全履职情况、排查隐患情况等进行抽查检查,每月行政办公会专题研究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党组会专题研究电力行业风险研判,度夏前开展了线路专项检查、度夏期间开展了电力设备设施专项检查,向各镇街下发了关于加强输配电线和用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职抓好线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国网重庆江津供电公司开展安全检查8次,计划内安全检查4次,专项检查4次,截止目前,督促国网重庆江津供电公司排查发现各类隐患340项,已治理316项,治理率92%,其余隐患正在按要求限期整改。
(六)杜市镇。
事故发生后,坚持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
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督促各职能部门序时开展执法检查,每月收集汇总检查情况、建立隐患台账,牵头开展分析研判,及时交办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化解风险,跟踪管理台账。对非煤矿山、化工、工贸等企业、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43家次,发现风险隐患25处,均已整改完成。不断提升监管能力,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执法能力提升培训。
五、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能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江津区梁军建材经营部“8·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3〕183号)对有关责任人员和相关单位作出相关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要求。
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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