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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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1550/2024-000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0-29 [ 发布日期 ] 2024-11-04

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福建乾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3年“9·9” 淹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4-11-04 16:30:06


区政府:

202399日重庆港江津港区兰家沱作业区一期改建工程码头平台、引桥施工项目发生一起淹溺事故,死亡1直接经济损失约180万元

2023116日,区政府对福建乾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3年“9·9淹溺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福建乾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3年“9·9淹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等单位组成了评估组。评估组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福建乾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3年“9·9淹溺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3190号)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情况,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现场走访核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座谈询问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福建乾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处理落实情况: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福建乾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3年“9·9淹溺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3190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应急罚〔20235)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重庆市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区应急局对福建乾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已按时缴纳

(二)张XX,福建乾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处理落实情况:《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福建乾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3年“9·9淹溺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3190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应急个罚〔20236)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第项之规定,区应急局对XX处罚款人民币贰万零捌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已按时缴纳。

(三)张X,福建乾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安全员

处理落实情况:《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福建乾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3年“9·9淹溺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3190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应急罚〔20237)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区应急局对X处罚款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已按时缴纳。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福建乾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重庆港江津港区兰家沱作业区一期改建工程项目停工整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福建乾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应急措施,针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的特点加强安全检查,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作业前开展班前安全教育,由班组长向当班作业人员进行教育,主要包括:作业过程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等)的正确穿戴;强调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点以及应对措施;强调作业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在施工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每个作业点结伴作业,相互照应、相互提醒。

二是强调作业人员了解自己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从行动上落实安全。

三是项目部监督下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至个人,由本人完成真实有效的签字手续,确保发放的物资落实到每个领用人。

四是作业人员保管、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拿取他人的防护用品。

五是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及时向班组长、总包现场管理人员告知并申请更换新的。

六是每天由各班组长、福建乾明队伍负责人对明日工作计划进行汇总并上报至总包单位。

(二)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

一是压紧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园区重新制定了网格化联系片区,完善了“一岗双责”要求,下发了《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园区各部室的属地监管和属事监管职责。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坚持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2024年以来已推动10余家规上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三是严格执法推进依法治安,20241月到6月,园区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123家次,发现安全隐患391个,上报重大事故隐患13个,约谈企业20家,处罚企业9家,共处罚金41000元。四是加强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以涉及酱腌菜等蔬菜加工,印染、食品等行业企业为重点,统计完成园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清单,共排查出重点企业41目前已开展重点企业检查21家,发现隐患23条,均已督促企业整改完成。五是夯实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贯彻“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配合区应急局采取集中学习、线上学习等方式,开展了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教育学习,共开展培训两期,300余人参加,提高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

(三)区交通运输委

1.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党委(党组)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职责,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整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水上交通、轨道交通专项办公室议事协调作用,推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2.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源头管控。深化工程建设地质勘察、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易发生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严把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交(竣)工验收安全、质量关口。加强与航道有关工程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2024年上半年,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备案13

3.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质量。加强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落实整改措施“五到位”加大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力度,对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限时整改、动态清零。

4.深化交通建设领域安全治理。开展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防灾专项治理,提升灾害安全防范能力。开展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提升主体结构物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等专项行动。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2024年上半年,检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68个次,排查治理隐患187个,查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案件6件。

5.提升人员安全素质。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实施基于情景构建典型运输环境的预防性驾驶员技能培训。持续推进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危险货物港口企业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公路水运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安全考核。2024年上半年,开展安全“五进”宣传72次,散发安全应急科普资料18000余份、应急科普折页读本8000余册;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法制培训1600余人;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37620交通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223人。

四、评估意见

评估组综合评估后认为:一是有关单位能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福建乾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3年“9·9淹溺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3190号)意见建议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二是福建乾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大了安全投入,强化了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了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区应急局区交通运输委、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德感街道办事处等监管单位,履行了属地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了约谈和安全警示教育,依法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要求。

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1029

(联系人:曾沿杰,联系电话:19923618956



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10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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