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1550/2024-00049 | [ 发文字号 ] | 津安委办文〔2024〕85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2024-08-22 15:27:14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江津双福重庆鑫美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8·29”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9日17时45分许,位于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境内的重庆鑫美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区政府授权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3年9月14日,区政府对《江津双福重庆鑫美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2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区安委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等单位组成了评估组,评估组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江津双福重庆鑫美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2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3〕158号)为依据,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现场走访核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座谈询问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三、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重庆鑫美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处理落实情况: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江津双福重庆鑫美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2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3〕158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应急罚〔2023〕4-1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区应急管理局对重庆鑫美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二)朱*莉,重庆鑫美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处理落实情况: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江津双福重庆鑫美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2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3〕158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应急罚〔2023〕4-2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区应急管理局对朱*莉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贰佰叁拾捌元捌角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三)重庆众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处理落实情况: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江津双福重庆鑫美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2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3〕158号)和重庆市城市管理违法建设执法限期拆除(回填)违法建筑决定书(渝津城违建限拆决字〔2023〕09365号)要求,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区城市管理局对重庆众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违法建筑给予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该公司自行拆除了所修建的违法建筑。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鑫美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重庆鑫美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一是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细化项目管理人员日周月安全检查制度并督促落实。二是认真制定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加强对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岗位操作人员相关知识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未按照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进行处罚。三是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关,对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二)重庆龙煜精密铜管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重庆龙煜精密铜管有限公司深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是事故发生之后,责成重庆众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全部搬离并协助该公司对该地块区域的地面建筑进行安全拆除。二是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认真实施,制定细化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制度并督促落实,确保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三是将外租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纳入公司日常管理,在公司组织各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中同步将外租单位纳入实施,并做好相关培训和考核记录,确保安全工作入脑入心。
(三)区城市管理局
事故发生后,区城市管理局立即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拟制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违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津城管局〔2023〕105号),建立了全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城市违法建筑工作台账;区整违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步工作,支队加强对镇街大队的不定期督查。针对重庆众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修建违法建筑的行为下达了相关强拆文书,经过相关工作,已督促该公司自行拆除了所修建的违法建筑。
(四)区应急管理局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生产。一是深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1号行动。聘请专家对全区26家重点粉尘涉爆企业开展“会诊式”安全检查,发现粉尘涉爆重大隐患2条,整改2条,行政处罚2家,罚款2.6万元。二是强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学标、懂标、践标”宣贯工作,分行业组织专家对全区100余家“四涉一有限一使用”重点企业进行培训,要求企业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内容,要求主要负责人每季度(高危行业领域每月1次)带队检查1次,逐步建立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222家,发现隐患789条(其中重大隐患11条),约谈企业5家,行政处罚企业17家,罚款16.6万元。三是深化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梳理全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重点企业57家,5月24日组织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在重庆承易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参加市局专家集中培训,6月25日组织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在中粮粮油工业(重庆)有限公司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现场观摩会,持续提升我区工贸行业重点企业有限空间管理水平,7月对全区55家重点工贸企业开展服务指导。四是强化达标考评,推进标准化创建。截至目前,完成安全标准化三级评审53家,参与二级评审3家,目前全区规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为77.8%。
(五)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
事故发生后,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了对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细化园区工作职责,以园区机构调整为契机,及时修订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年度安全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工作职责,研究制定了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安全检查。二是抓实企业安全工作,上半年共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150家次,执法检查30余家次,相关专项检查55家次,园区层面约谈企业负责人7人次,配合区应急管理局约谈企业6人次,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对3家企业进行执法处罚,罚款金额1.9万元。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深入开展了岁末年初、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悬挂宣传横幅130条,发放宣传海报及宣传单3200余份;配合区应急管理局精心组织开展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3场,共计培训560余人次。
五、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能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江津双福重庆鑫美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2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3〕158号)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要求。
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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