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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1550/2023-00018 [ 发文字号 ] 津安委办文〔2023〕34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发布日期 ] 2023-05-30

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庆砼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2年“5·1” 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5-30 16:03:44

区政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文件要求,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成立重庆砼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2年“5·1”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开展该企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现将事故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2022年5月1日15时30分许,重庆砼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装修班泥工艾XX在轨道交通5号线跳磴至江津段项目石林寺车站五楼用“少先吊”吊运水泥过程中,不慎坠落到地面,造成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90余万元。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事故调查组,启动事故调查,于2022年6月27日完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建议对重庆砼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及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就进一步事故防范提出了建议。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工作组由区应急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组成。评估组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砼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2年“5·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2〕107号)文件要求,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及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等开展了评估。评估组采取现场核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的方式开展。

三、责任追究落实和整改措施情况

评估组重点对责任人追究情况、监管单位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企业风险辨识管控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进行了核查。

(一)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

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砼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2年“5·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2〕107号)要求,区应急局已对责任单位重庆砼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32万元,对公司法人赵X行政处罚3.36万元。区住房城乡建委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一是立即责令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津项目全面停工整改3天,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经2022年5月9日验收合格后复工。二是对重庆砼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报请市安管总站进行核查。市安管总站于2022年5月12日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结论为不合格,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三是对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使用淘汰落后技术依据相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处以10万元罚款。四是对重庆市春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报请市安管总站进行核查。市安管总站于2022年5月12日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结论为不合格,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五是对相关责任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对中铁隧道洛阳监理有限公司依据相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处以2.5万元罚款。六是对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马XX处以1.5万元罚款;对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员宋XX、安XX、彭X各处以3000元罚款;对重庆市春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丁X处以1万元罚款;对重庆市春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文XX处以1万元罚款;对重庆砼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员王X处以2000元罚款;对中铁隧道洛阳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袁X处以5000元罚款。

(二)监管单位履职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高度重视,一是立即向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下达全面停工整改的通知;二是组织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召开事故约谈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和反思,并对工地的高处作业、临边防护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强化行业生产安全管理,对全区建筑工地临边作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并组织开展了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

(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

事故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成立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逐步推进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

重庆砼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投入安全生产费用3.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工伤保险、职工体检、职业病防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事故发生后,重庆砼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是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事故发生后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公司全体员工按“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组织职工学习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汲取事故教训,增强职工防范事故意识。二是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已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三是加强对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岗位操作人员知识培训,保证培训合格后上岗。

四、评估意见及建议

重庆砼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砼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2年“5·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江津府〔2022〕107号)要求,认真落实有关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的各项要求,有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罚。当地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有力,履职到位。但企业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上还有一定差距,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够强,建议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检查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严控高坠事故发生。


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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