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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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1550/2021-00061 [ 发文字号 ] 津应急文〔2021〕15号
[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4-01 10:38:53

区府办: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和区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区政府、市应急局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法制工作的作用,推动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走上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大局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事关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大局,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和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按照《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0]116号文件)要求,安排布置当年的工作。定期听取各科室和支队在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并提出要求,全过程各参与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

二、主要举措及取得的效果

(一)加强宣传学习,强化安全培训。

继续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民法典》、《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津行”等系列宣传活动,印发各类宣传资料近50万份,设置宣传专栏840个,创作安全美术摄影278,多形式多渠道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业务培训400余人次,指导培训机构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2500人次。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清执法权责关系。

一是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将原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监察执法大队更名为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支队,编制21名,实有16人。其主要职能为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取证,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处理。二是按照《重庆市(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重庆市江津区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19116号)要求,认真清理了我局权力清单,并对《可委托镇街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中第27-70权力清单委托38个镇街及特设机构进行执法。

(三)加强 “打非”专项行动,严格事前执法。

按照年初“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开展检查执法,同时大力开展 “打非治违”工作。强化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巡查、案件联合办理、“政企联合”储存保障等机制,高效利用交通服务站、交通劝导站等225个“打非治违”检查站点,采取宣传发动、举报奖励等方式,全方位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今年共查处危化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80起,依法收缴危化品33.5吨、气瓶233个、烟花爆竹1403件,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2181件,共处罚款46.73万元,治安拘留9人,“打非治违”不断增强。

(四)依法开展事故调查,从严事后处罚。

2020年共立案调查处理安全事故21,做到立案一起、调查一起、结案一起,结案率达10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我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未出现错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护了法律尊严,提高了执法权威。

(五)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工作。

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审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安监发〔201189号)和《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要求,成立案卷评审工作小组,落实专人整理相关案卷,积极参与区政府和重庆市案卷评审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有力推动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依托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各类政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在现场执法过程中,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装备、建设案件询问室、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我局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确保每个案件做到主体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恰当,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完整规范。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等新的时代背景,对依法安全生产行政提出了新要求;

(二)镇街及特设机构执法人员更换频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涉及的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时常有刚培训持证的人员就调离岗位。

四、下一步工作要点

(一)继续大力开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民法典》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宣传,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办案水平。按照总局和市局实施干部轮训工作部署,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实现执法人员持证率100%

(三)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完成我区应急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任务。

(四)继续实施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事前执法。继续深化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领域开展事前检查执法,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依法开展事故调查,严格事后处罚

(六)积极参与市、区两级组织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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