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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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6-07 17:04:50

民建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贵组提出的《关于提升工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的建议》收悉,经商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江津消防救援支队、江津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贵组提出的执法监管覆盖面偏低、监管效能未能充分发挥、基层执法检查不规范、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智能化程度低等问题,建议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实施信息化安全监管、实施“互联网+执法”。近年来,我局会同有关单位已经或正在推进相关工作。

一、实施分类分级监督管理

2015年,区安委办印发《江津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2019年,区经济信息委印发《江津区工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区应急局出台规范性文件《江津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将工贸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四级,严格依据企业安全风险分类分级,明确执法检查频次,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原则上对重大风险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较大风险每年不少于1次、一般风险在3年一个周期内“全覆盖”监督检查,并与相关镇街、园区搞好衔接,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既避免重复检查或不必要的检查,又防止漏管失控,形成规范有序、层级清晰、重点突出、精准管理的模式。

二、强化监管人员能力提升

区应急局每年组织全区安全监管人员线下脱产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组织镇街、园区应急办主任到国家安全监管监察综合实训西南基地培训;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安全百家讲坛”专题讲座;组织召开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执法检查、应急演练现场观摩会。区应急局派优秀执法人员到重点镇街、园区开展“三位一体”执法检查示范活动。着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

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每年组织全区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聚焦主要负责人履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检维修作业、劳务外包等方面开展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行动,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宣贯《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实行重大隐患企业自查不罚、他查处罚措施,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督检查指导。“两重两新”、市内外发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发安全工作提示函。

下一步,区应急局将全区推广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实行清单式执法。 有序推进全区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涉粉作业10人以上涉爆企业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安全风险实时监测、动态感知、智能预警、快速处置、精准监管,形成“线上监测”和“线下执法”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数字应急”上线后,落实企业自查自改安全隐患,实现“隐患不排查、系统能觉察,排查不上报、系统能知道,上报不整改、系统有记载,整改不及时、系统有警示”,做到政府、企业在同一平台共查、共治安全隐患的新机制。

贵组提出的建议很有参考价值,对工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感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支持。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不断调整优化分级分类监管。

2024年12月30日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街、工业园发展中心配合

2

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2025年12月30日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街、工业园发展中心配合

3

“互联网+执法”系统OTA远程在线升级

2025年12月30日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街、工业园发展中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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