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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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6-05 18:25:16

尊敬的民建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贵组提出的《关于统一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议》收悉,经征求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江津消防救援支队、江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意见,并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贵组提案中的问题和建议,我局依据职责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近年来,在有限空间作业、“厂中厂”、专业市场、烟花爆竹等专项整治中,我局牵头组织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江津消防救援支队、江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综合查一次”,既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又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实施分级分类监督检查。我局印发规范性文件《江津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津应急发〔2023〕87号)、《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应急发〔2024〕2号),严格依据企业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与相关镇街、园区衔接,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既避免重复检查或不必要的检查,又防止漏管失控;明确执法检查频次,形成规范有序、层级清晰、重点突出、精准管理的差异化创新监督检查模式。

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各部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宣传;统一印制海报、手册并发给企业;指导企业立足自身条件通过LED屏、宣传栏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四是强化监管人员和安全专家服务能力提升。区应急局每年组织全区安全监管人员线下脱产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多次组织相关安全监管人员和服务机构及专家参加“安全百家讲坛”、专题讲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等专业培训,提升政府安全监管人员和服务机构及专家指导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全区推广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实行清单式执法; “数字应急”上线后,落实企业自查自改安全隐患,实现“隐患不排查、系统能觉察,排查不上报、系统能知道,上报不整改、系统有记载,整改不及时、系统有警示”,做到政府、企业在同一平台共查、共治安全隐患的新机制。

贵组提出的提案很有参考价值,对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感谢贵组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开展有限空间、成品油打非等联合专项执法检查

2024年7月(有限空间)、2024年4月-12月(成品油打非)

区应急局

2

“安全生产月”联合宣传活动

2024年6月

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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