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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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3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6-06 11:52:19

杨旭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培训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牵头与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江津消防救援支队、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政府主导,高站位部署谋划。江津消防救援支队提请区政府专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通知》,推行“定领导、定片区、定人员、定单位、定责任”(五定)工作机制,推进区级、镇街、社区三级消防宣传阵地建设,321名部门和镇街分管领导对行业系统、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划片包干”。同时,建设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个,建区级消防宣传全媒体中心1处,夯实消防宣传基础建设。

二、聚焦前沿阵地,针对性开展消防宣传。在《江津网》、《江津日报》等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大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充分借助中国电信短信平台、消防官方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兴网络媒介,累计推送消防提示短信10万条、文稿220余篇;在市级媒体上稿50条次、在中央电视台等栏目上稿30条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10万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发挥主流媒体引导作用,邀请记者跟随联合执法、督查暗访、专题采访,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予以专题报道,对突出问题和久拖不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在媒体进行曝光。今年以来,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宣传服务队深入居民小区、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130余场,在媒体曝光突出火灾隐患50余条,起到积极宣传效果。

三、部门履好职责,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江津消防救援支队建立公益宣传长效机制,定期公开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将“自觉维护建筑消防设施”和“高层建筑逃生知识”等内容纳入全民普法范畴。培育消防安全文化,联合教委为中小学校配发消防安全教育读本并纳入安全课程教育,对老弱人群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帮扶服务,组织人员深入高层住宅小区开展入户宣传,定期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并将200余名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纳入全区再就业培训计划,由区财政进行补贴。

区人力社保局2021年以来开展安全技能培训41期、培训2099次;区应急局2021年以来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282期,培训12974人次,帮助企业职工提升了安全意识和消防应急水平。通过进企业、进镇街、进学校等方式,加大消防安全培训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培训过程监管,对消防安全培训老师、设施等进行审核检查,确保培训过程规范有序。民政局通过开展培训讲座、播放宣传视频、组织实地演练、张贴《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须知》展板等方式组织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联合消防支队,聘请专业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具体火灾案例,讲解了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火灾的常见原因、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须知、防火巡查重点、消防设施设置要求等内容,并就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处置油锅起火等方面进行了演示训练,切实提高参训人员的消防安全业务能力水平。

四、强化工作站建设,提升队伍专业救援能力。强化消防工作站建设,在全区挂牌成立了34个镇街(园区)消防工作站,明确镇街(园区)消防专兼职人员68人;谋划在城市高层建筑密集区、核心商圈建设小型消防站,按标准配备人员车辆装备,提高灾害事故快速反应能力;推进村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优化消防救援专业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打造专业应急通信队伍;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指导、执勤训练、调度指挥、联勤联动、业务培训等机制,健全消防救援队伍与镇街、企业专职消防队联勤联训联战机制;开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比武竞赛活动,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演练,不断提升救援能力水平。

五、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重点对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水带、阻燃耐火电线电缆、防火门等相关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单位以及消防培训机构进行了检查,并配合开展市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对开展过消防培训的各类主体进行了摸排,并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共检查相关生产、销售和培训单位9家次,暂未发现问题;摸排开展过消防培训的主体1家(重庆学有成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该企业仅培训消防技能取证项目,现场未发现销售消防产品。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冒牌消防培训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行为严肃依法依规查处。同时,持续配合开展市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做好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工作。公安局指导派出所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时提醒社区居民增加防范意识,对消防培训机构有疑问、产品有怀疑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求证。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建区级消防宣传全媒体中心1处

2023年11月30日

江津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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