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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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抗旱救灾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8 15:16:37

李市镇人民政府:

根据《津应急文〔2023〕90号关于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抗旱救灾补助)分配建议的请示》(公文办件〔2023〕8093号)批示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抗旱救灾补助)资金30万元,功能科目列“2240799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你单位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将此资金统筹用于林家嘴群众抗旱钻井排危除险处置。务必管好、用好上级救灾资金,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持续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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