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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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森林火灾)的通知(津应急发〔2023〕99号)

发布日期:2023-11-10 14:53:25

各有关镇街人民政府:

据《津应急文〔2023〕91号关于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森林火灾)分配建议的请示》(公文办件〔2023〕8094号)批示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干旱灾害、森林火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述资金支出列入功能科目“2240108应急救援”。

二、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务必管好、用好中央救灾资金,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持续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表(干旱灾害、森林火灾)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表

(干旱灾害、森林火灾)

       

                                             单位:万元

序号

下达镇街

资金金额

用途

1

李市镇

27

因旱灾造成双河村、龙吟村、洞塘村、三角坝社区人畜饮水困难支出。

2

慈云镇

5

因干旱所产生的搜救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救援现场交通后勤通讯保障,灾情统计、应急监测等支出。

3

杜市镇

10

4

白沙镇

10

5

永兴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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