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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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森林火灾)的通知(津应急发〔2023〕13号)

发布日期:2023-03-06 08:46:27

李市镇人民政府、江津气象局:

根据《津应急文〔2023〕11号关于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森林火灾)分配建议的请示》(公文办件[2023]1214号)批示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森林火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李市镇资金12万元,专项用于解决龙吟村村民用水困难应急处置工作;下达江津气象局资金10万元,专项用于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智能系统升级工作。

二、请以上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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