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款物管理>款物使用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2-08 10:33: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灾款物大检查大督查大警示的通知》(渝应急发〔2021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415日—28日,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对我区2020年度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救灾资金下拨是否到位及时、镇街台账是否齐备、档案资料是否健全、灾民受助款物是否足额领取等。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检查组通过查资料、看账目,重点对救灾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开情况等进行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全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总体情况良好,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各镇街高度重视,先期对本地区救灾款物进行了全面自查,为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救灾款物发放程序总体合规,绝大部分镇街款物账目凭证清楚。

二、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中也发现了部分镇街在救灾款物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应急救助不及时。

全区除白沙、珞璜、支坪对“8.18”长江5号洪峰过境转移安置需救助人员进行应急期救助外,其他镇街、其他灾害过程应急期救助不及时。

(二)救助程序不合规。

部分镇街未严格按照冬春救助工作规程开展工作,个别村、社在“户报”环节不严肃,个人申请书签名字迹雷同。龙华镇提名拟补助对象部分因病生活困难,未因灾导致生活困难;中山镇、永兴镇等镇在冬春需救助阶段无“户报、村评、镇审”流程资料;先锋镇无“村评”流程资料;龙华镇、石蟆镇、杜市镇冬春需救助无“镇审”流程资料。

(三)“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实施不到位。

几江、慈云、中山、龙华、四面山等镇未制定冬春救助方案或虽制定有冬春救助方案,但未按救助方案进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存在平均发放的问题;德感和爱社区因灾一般家庭户罗成祥冬春救助款远高于因灾低保户罗德华;广兴镇广岳村因灾一般家庭户张时永冬春救助款远高于因灾低保户温纯强。

(四)档案资料保管不规范。

全区除支坪、石门、圣泉3个镇街外,其余镇街救灾资金档案资料保存不规范,未按年度分类归档装订成册,存在不完整、缺失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本次救灾救助款物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对照检查,迅速整改。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思想,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救灾款物使用管理,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镇街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根据《重庆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财建〔202035号)要求,严格按照自然灾害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安排使用救灾资金,不折不扣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精准救助。

各镇街要精准把握资金用途,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对村、社提交的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分类救助,重点救助,严禁平均分配。在资金下拨过程中严格执行“一账一册一卡” (即建立需救助人口台帐或因灾倒房户台帐、款物发放花名册、灾民救助卡或倒房重建明白卡)和“四公开”(即公开发放标准、发放程序、发放对象、发放金额)制度。

(三)自检自查,立即整改。

各镇街要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检自查,举一反三,进一步压实责任,及时做好问题整改,做好台账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附件: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灾款物检查问题清单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2021527


    

附件

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灾款物检查问题清单

序号

单位

问题内容

1

几江街道

一是冬春需救助镇审时间滞后;二是未按照镇政府冬春救助方案进行分类救助。

2

鼎山街道

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

3

德感街道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未按救助类型、救助标准发放救灾资金。

4

双福街道

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中紧急转移安置人口31人,未开展应急救助。

5

圣泉街道

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

6

支坪镇

除对“8.18”长江5号洪峰过境转移安置需救助人员应急期救助及时外,其余应急救助不及时。

7

白沙镇

一是未严格按资金用途使用救灾资金;二是未见冬春救助方案;三是滩盘社区、槽坊社区“村评”时间滞后;四是除对“8.18”长江5号洪峰过境转移安置需救助人员应急期救助及时外,其余应急救助不及时。

8

珞璜镇

一是除对“8.18”长江5号洪峰过境转移安置需救助人员应急期救助及时外,其余应急救助不及时;二是超救助标准发放;三是冬春需救助无“镇审”流程资料;四是村冬春需救助人员名单未公示。

9

石蟆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多数村居未准确把握冬春救助时间节点;三是冬春救助无“镇审”流程资料;四是未制定冬春救助方案

10

李市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中紧急转移安置1483人,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58人,实际救助11823304人;三是冬春救助方案在发放前未公示。

11

油溪镇

一是冬春救助方案未公示;二是应急救助不及时。

12

先锋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冬春救助镇审时间滞后;三是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阶段无“村评”流程资料;四是未制定镇政府冬春救助方案。

13

蔡家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冬春救助镇审时间滞后;三是清溪沟村冬春物资未见发放花名册。

14

柏林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中紧急转移安置10人,实际救助157人。

15

西湖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未见村发放资金花名册、流水;三是无冬春救助人员一览表,未公示。

16

石门镇

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

17

永兴镇

一是未制定冬春救助方案;二是在冬春需救助阶段无“户报、村评、镇审”流程资料;三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

18

龙华镇

一是应急救助不及时;二是未制定冬春救助方案;三是冬春需救助无“镇审”流程资料;四是新店村冬春款、物用于补助因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群众;五是冬春救助“户报”“村评”时间逻辑错误;六是未提供救灾资金自查自纠报告;七是救助档案资料零乱,缺失。

19

吴滩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冬春救助“村评”、“镇审”时间滞后。

20

贾嗣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冬春救助“户报”“村评”时间逻辑错误。

21

杜市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未按冬春救助工作规程开展工作,冬春救助“户报”“村评”时间逻辑错误,无“镇审”流程资料。

22

朱杨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冬春救助人员名单未公示。

23

慈云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未按救助方案进行“分类救助”;三是冬春救助人员名单未公示。

24

中山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冬春需救助阶段无户报、村评、镇审流程资料;三是未制定冬春救助方案。

25

嘉平镇

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

26

夏坝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冬春需救助未“镇审”;三是救助方案、救助人员名单未公示。

27

广兴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冬春救助镇审时间滞后。

28

塘河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应急救助超标准发放。

29

四面山镇

一是应急救助发放不及时;二是村(社区)冬春需救助人员名单未公示;三是冬春物资领取人签名字迹雷同。


政策原文: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