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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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聘任刘鹏等189名区级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7 15:07:3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减救灾委、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科学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有效解决应急管理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助力我区“十五五”应急管理事业向更高质量、更高层次迈进。按照《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聘任刘鹏等189名区级应急管理专家,有效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30年1月3日。现将专家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基本信息表

重庆市江津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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