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2023-00207 [ 发文字号 ] 津安委办发〔2023〕1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2-17 [ 发布日期 ] 2023-02-25

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25 17:14:0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平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2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狠抓责任落实、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基层基础、社会共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

——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全区工贸八大行业切实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在前三年的平均数的基础上下降10%以上。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区规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80%以上其中,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涉高温熔融、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规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安全责任,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1. 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以工贸安全办公室为平台,进一步厘清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边界,完善安全风险研判和专项安全工作议事规则,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措施,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执法共建。修订完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实现安全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解决企业风险高低不清、监管平均用力和监管出现盲区死角的问题,以智慧园区为依托,推进“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数字赋能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促进落实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进一步规范工贸“四涉一有限一使用”重点企业“三个责任人”挂牌公示“三个责任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一次挂牌企业(单位)指导检查全覆盖,在复工复产、出现险情、发生事故等特殊时期必须到场履职。

2. 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大力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规范》(DB/T1217-2022)。企业坚持长期抓标准化建设,切实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平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推动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对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且采取措施的企业以指导帮扶为主原则上不实施处罚对不主动报告且不采取措施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倒逼企业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并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在“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高温熔融金属”规模以上企业设置总工程师,强化建设项目、技术改造和特殊作业等环节的技术方案编制、论证、决策、实施和监督强化一线岗位规范操作,按照全员参与、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全面推行“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健全并规范企业“班前会”制度,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方法步骤,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向现场延伸、在末端落实,打通企业安全管理“最后一米”。

(二)严格监管执法,营造依法治安氛围

3. 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统筹编制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分级分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与监督检查“一体化”。坚持生产安全事故“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行刑衔接工作到位

4. 开展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行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形势分析制度,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全面分析事故原因,把握突出违法行为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关联性、规律性。聚焦主要负责人履职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危险作业审批、检维修作业、服务外包、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等方面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做到精准执法、精准治理,建立违法行为与执法处罚、事故发生的动态关系图,有效预防和减少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

(三)实施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5.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实施精准治理。继续巩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专项整治成果,对工贸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以及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实施精准整治,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6加强金属冶炼工艺企业管理。存在高温熔融金属(含熔渣)爆炸、喷溅、泄漏等安全风险、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相关生产工艺纳入金属冶炼安全监管范围。全面推进存在金属冶炼工艺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进一步推动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努力推动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7.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依据全国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全面推进全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与监督检查“一体化”,进一步优化流程,强化服务,减轻负担,让信息多跑腿,企业少跑路;采取有效激励措施,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本面。

8提高宣传教育培训质量。组织规上(限上)企业参加工贸安全大讲堂,并加强小微企业安全警示教育,下发防触电、防高坠、防中毒、防机械伤害、防车辆伤害等教育系列视频,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五)坚持多措并举,提高公共治理水平

9推动安全生产托管。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参与,推动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解决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弱,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委托具有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对其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咨询、指导与服务探索政府安全生产托管,解决政府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安全托管”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将政府从对企业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中解放出来,将重心摆在如何正确引导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上来,增强管理实效探索政府、服务机构、企业三方联动约束激励机制,政府部门主动靠前,发挥协调监督监管作用,为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机构立足政府监管职能本着解决问题、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开展托管服务工作,企业按照托管不卸责的要求,积极协助配合机构开展托管服务工作。

10. 提高社会群防群治水平。以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中心为载体,广泛宣传全区工贸行业的12个重大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信息,落实奖励资金,发挥人民群众力量。聚焦重大隐患、重大风险和突出违法行为,聘请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指导服务。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纳入联合惩戒或不良记录“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在“信用重庆”网站予以公布,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队伍、完善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激励约束依照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完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办法,严格对标对表,将事故指标、安全标准化、执法处罚、专项整治等纳入目标管理,进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实施挂图作战。

(三)强化作风建设。自觉践行训词精神,提高应急管理干部准军事化管理水平,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支持,培育应急管理职业荣誉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严的主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履行《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江津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以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为工作主线,围绕非煤矿山“机械化”主题年活动,补齐监管短板、整治开采秩序、构建管理体系、强化基础改善、严格监管执法,加快“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建设,推进矿山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全年坚决杜绝亡人事故,力争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补齐监管短板,夯实安全责任

1.补监管力量薄弱短板。区应急管理部门配备2-3名专业监管人员各涉矿涉气镇街明确1名矿山监管人员,承担金属非金属矿山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监管工作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聘请专家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开展安全检查

2.补安全责任空白短板。明晰矿界外工业广场、破碎加工、廊道运输以及绿色矿山建设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矿山安全监管盲区。针对爆破作业安全距离矛盾纠纷突出问题,落实应急向公安案件移送机制

3油气开采安全监管短板。将油气开采纳入大安全统筹、考核,进行年度安排部署开展油气开采执法检查,落实油气开采安全许可现场核查,组织油气开采重点区域地企应急联动演练。开展属地镇街监管履职检查,消除基层监管盲区。

4“三个责任人”履职不规范短板。调整优化矿山“三个责任人”挂牌公示,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挂牌履职。实行区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指导座矿山,推动行政负责人适时对所属挂牌矿山开展检查,重要时间节点现场履职。

(二)整治开采秩序,源头防范事故。

5.规范矿山开采秩序。矿山要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建设和生产。严格施工单位资质管理,落实外包工程与发包单位安全管理、培训、检查、考核、奖惩“五统一”。露天矿山要采用台阶开采,严禁掏采或者“一面墙”开采;限制资源利用率低的山坡型露天开采、普通建筑用砂石土凹陷式开采。

6.深化重大灾害治理。聚焦露天矿地质灾害,加强巡查检查,强化高陡边坡整治。强化油气开采整治,开展油气开采硫化氢、井喷和承包商重点整治。推行编制矿山机械维修保养安全操作指南,开展矿山机械维修保养专项治理。开展停产停建、复工复产重要时段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强化车辆运输安全管理。

7.强化高风险矿山监测。对现状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排土场进行在线监测,对100米及以上的边坡、排土场每年要进行1次边坡稳定性分析。

8.加强教育培训完善班前会制度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建立矿山逢查必考制度,查考结合、以考促培、以考促改;强化企业三级安全培训,严格新训、复训及转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完善班前会制度,充分发挥班组长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打通安全管理“最后一米”。

(三)构建“一统四抓”体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9.以标准化为统领。持续开展标准化达标升级活动,固化达标成果,加快构建“一统四抓”管理体系,鼓励矿山企业购买安全服务参与管理,培育一批创新型、示范型安全管理现代化企业。建立标准化两级评审机制,由市级负责二级标准化评审、区级负责三级标准化评审。落实标准化激励机制,对获得二级标准化且三年内无事故的企业,市应急管理部门直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再对企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10.首抓老板第一责任。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隐患排查并签字备查实际控制人每月在生产现场安全履职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生产及基建矿总工在矿在岗履职每月不少于15个工作日。严格“现场安全隐患+企业安全管理”双重检查,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执法;紧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等企业“关键少数”,开展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评估,对管控能力差的,督促企业整改并责令调整岗位。

11.平常抓“日周月”排查。融合《非煤矿山重大风险管控清单指南》,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细则,督促企业分岗位制定隐患排查清单,落实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标准协同共认、企业管理与政府监管标准“二合一”。严格隐患排查“日周月”工作机制,推进岗位排查和安全员排查“双轨并行”。重大隐患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12.关键抓总工制度落实。建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两套机构”。把总工程师制度落细做实,严格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实施和监督,严格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严格履职抄告制度、述职制度和诚信管理制度。

13.重点抓一线岗位规范操作。聚焦一线岗位员工会操作,落实全员参与、全过程孕育、重点岗位全覆盖的“三全”举措,推动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责任落实,坚决杜绝岗位员工违章作业。

(四)坚持规模化发展,筑牢安全保障根基。

14.严格“两低”限制。水泥用灰岩和建筑石料用灰岩新设最低生产规模少于100万吨的,已设采矿权整合扩能(或增划资源)最低生产规模少于50万吨的,或最低开采年限少于3年的不参与联合选址,原则上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15.提速“小散乱差”矿山整治。深入推进矿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

16.提速“机械化”改造。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新型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第一批)》,引导支持中小型矿山加快凿岩、铲装、运输等机械化改造,大型矿山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和重点岗位机器人替代。2023年底,全区所有露天矿山破碎进料口机械化改造达到100%

17.提速“信息化”赋能。加快物联网、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领域创新应用加快“智能视频监控+安全风险管控+‘互联网+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矿山岗位作业、企业管理、监管执法多跨协同。

18.强化示范引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数字化创新,践行新发展理念,开展“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示范创建,打造一批创新型现代化矿山,推进全区非煤矿山高质量发展。

(五)严格监管监察执法,强化事故责任追责。

19.严把行政许可关。严格权限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落实网上办理、专业审查、统分结合、要素评审、现场核查、集体决策、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严格高风险矿山准入,落实高风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国家审查制度。

20.加强监管执法。加强业务学习,实施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提升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解剖式执法、警示性执法、专家服务性执法。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严格“日周月”执法机制,强化安全责任保险和工伤事故执法。

21.严格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发生亡人事故的矿山,一律由市应急管理部门提级调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且又发生事故的矿山,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发生一般事故死亡1人的,一律停产3个月;发生一般事故死亡2人的,一律停产6个月;发生较大事故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政府依法关闭。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联动,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行刑衔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指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江津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统筹全区非煤矿山安全发展,推进“四化六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强化矿山服务。落实矿山联合选址制度,协同推进“净矿”出让,服务安全发展。依托区安委会矿安办平台,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及时化解企业急难愁盼。

(三)严格安全考核。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事故考核,将非煤矿山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凡发生事故的均要在年度考核中扣分,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资格。

2023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和渝委办发〔202025号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强化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切实增强防控安全风险、遏制事故的能力,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发生危化品、烟花爆竹事故及险情,持续保持“零事故、零伤亡”目标。

二、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主线,以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规范执法、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专项整治、推进科技兴安为重点任务,持续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推动“两个根本”取得新进展危化治理模式从防事故向防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危化安全治理能力。

三、重点工作

(一)狠抓制度落实,压实安全责任。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健全危化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团队,落实“总工程师”在风险防控、重大危险源管理、工艺技术改造等关键环节的技术管理责任。夯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推动三个包保责任人履行职责。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各岗位推行“两单两卡”,健全双重预防体系,做到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全要素覆盖。

2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强化危化综合监管职责,发挥危化联席会议机制综合协调作用,研究推进危化安全重点工作,推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负有危化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实施全链条监管。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醇基液体燃料管理办法和市级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联合公安、交通、经济信息、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进一步理顺烟花爆竹行业“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发挥危安办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城镇燃气及类似民用燃气领域安全监管。

3. 推进“实名制”安全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企业规模大小,按区、镇(街道、园区)分级明确行政责任人、行业监管部门责任人,及时调整优化公示。严格履职标准和监督检查,行政(园区责任人、行业监管部门(园区责任人在复工复产、发生事故险情等特殊时期必须到场履职,在重要会议、节假日等重要时段每日了解掌握、每周协调调度,定期检查指导

(二)坚持依法治安,严格规范执法。

4提升“一体化”执法质量。按照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一体化”工作清单“对标对表”开展执法检查。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月度实施计划,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和监管力量配备情况合理确定执法频次,压减临时性、计划外检查执法。推行“执法+专家”模式,将查设计和查运行结合起来,开展诊断式执法,有效解决执法数量多、效果差的问题。积极配合市应急管理部门探索建立专家履职记录档案并完善专家考核奖惩机制。

5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对突出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互联网+执法”,做到重点企业信息录入率、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率、线上执法率、监管行业覆盖率100%。广泛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增添工作措施,强化各职能部门职责落实,及时办理举报案件、兑现举报奖励。

6严格安全准入。按照新修订的主城区危化品生产、储存布局空间规划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布点规划,进一步完善我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点规划。试行危化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执行危化项目准入条件和项目管理制度,从严管控剧毒、爆炸性高风险项目,落实危化建设项目决策咨询制度,严格危化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7完善法规制度。参与完成石油库等地方危化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及试点工作,做好标准与“一体化”执法清单的有效衔接,推进实施地方安全标准。配合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立法进程。

(三)着力“两个根本”,夯实基层基础。

8强化岗位操作基础。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严格特殊作业管理,推行电子作业票,探索第三方旁站监督和视频抽查制度,杜绝违章作业,确保作业安全。加强重点监管工艺和重大危险源操作管理,严审作业人员资格,强化工艺参数控制,推进设施设备自动化改造。严格开停车管理,落实风险分析和防控措施,做好长期停产企业的设备维护和危化品管理。严格承包商管理。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高坠、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化工事故。加强对重点岗位“两单两卡”落实情况的抽查,将危险作业的操作检查纳入监管执法重要内容。

9提升本质安全基础。重点整治设计缺陷,督促企业全面整治2022年设计诊断发现问题隐患,采取专项抽查、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复核设计诊断质量,全面排查治理“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设施设计缺陷,确保本质安全。推进老旧装置工艺升级改造,持续开展老旧装置排查评估,按照“一装置一策”实施改造提升,改善安全条件。深化精细化工安全整治,持续推进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人员资格、自动控制和人员密集场所搬迁“四个清零”,重点整治人员学历不达标、自控系统投用率低等共性问题。再次对全区涉及氯、氟化氢的精细化工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开展液化烃储罐区整治提升,全面排查评估分级,对现存投用时间长、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深度评估为高和较高安全风险等级的液化烃储罐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强化油气储存企业系统配备应用,推动油气储存企业持续完善、深化运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雷电预警“四个系统”。

10夯实从业人员技能基础。开展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学历提升行动,推动从业人员资质条件全面达标。推进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能力培训,组织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三类人员”开展工伤预防培训。督促20229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的线上线下培训空间及时投入运行,发挥培训效益。推动危化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严格烟花爆竹装卸、转运等高风险岗位资质准入,杜绝无证作业。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以区内危化企业技术骨干、安全专家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定期开展行业内交流学习、交叉检查等,通过示范引领和相互帮扶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同时依托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线上线下培训空间,打造区级危险化学品安全警示教育室,分行业对从业人员实施培训指导。

11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按照专业监管力量不低于75%的要求,持续充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专业监管干部。在重点园区、镇街选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参加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每年对在职监管人员不少于2周、新入职监管干部不少于25天的培训工作,突出专业性、实战性抓好危化安全监管干部培训。依托化工安全等教育平台开展危化安全监管干部线上培训。

(四)防范重大风险,深化专项整治。

12开展危化烟爆安全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持续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机制,开展2次全覆盖检查。高危细分行业专项整治。再次对辖区涉及硝酸铵、光气、氟化、有机硅、多晶硅、重氮化等企业开展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督促硝化企业配备满足专业学历、从业经历等要求的安全总监,组织开展硝酸铵生产企业、硝基复合肥生产企业和使用硝酸铵化工企业安全达标复核,开展硝化、重氮化重点监管工艺专家指导服务。油气储存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对标《油气储存企业安全管理指南》自评自改,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闭环整改。重点危化品仓库专项整治。全面梳理摸排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现状,建立覆盖危险化学品类别、存量、风险点等内容的工作台账,对重点类别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油气长输管道专项整治,对油气长输管道“在册”的外部隐患和本体隐患,配合市安委办和企业开展“体检复查”,对涉及高风险区域的隐患由区安委办组织实施全覆盖复查。落实高风险区域安全风险管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政企联动安全宣传教育、发现泄漏着火、及时协调联动、组织疏散逃生“四个能力”建设。成品油专项整治,严格成品油流通监管,对无仓库设施的成品油经营单位不予许可,持续开展成品油流通企业的安全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2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专项安全检查,持续推进烟花爆竹仓库排查整治。

(五)强化科技兴安,提升监管绩效。

13强化信息系统运用。发挥危化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作用,落实定期通报、定期调度、专项督办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系统在线率、安全承诺率、包保责任制履职率、预警报警整改回复率,实现实时监测、远程抽查、精准治理功能,运用信息化手段管控危险作业,提升设备完整性,改进不合理设计。提升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成效,按照评估标准,督促企业运用移动终端排查隐患,将“日周月”排查隐患实时录入双防控平台,持续完善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及时治理重大隐患。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大力推广应用“一企一品一码”。依托登记系统,建设并运行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大数据库,动态掌握化工安全实训基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进展情况及重点人员资质达标基本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工程,在202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信息系统试点基础上,督促各涉及危险化学单位在系统内再次补充完善、核对清理相关内容,实施动态化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情况,梳理区内普遍存在的化学品目录。联合安全生产专家从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针对我区涉及面广、使用量大的危险化学制定相应规范指南,“有的放矢”把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强化危险化学安全风险分布信息结果应用。

14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配合市应急管理部门在重点企业推进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承包商管理、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建设,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应用场景和企业、集团、行业级平台。

15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能力。全面应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双防控数字化平台、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信息系统、油气长输管道管控系统等信息化系统推进危货运输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开展网上抽查、远程调度、数据治理,运用大数据信息指导监管执法、推进重大风险隐患治理,实施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监管。

2023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控大事故、防大灾害”目标,把落实十五条硬措施作为关键任务,把加快科技兴安作为重大举措,把压实各方责任作为重要手段,把深化专项整治作为主要内容,力争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江津持续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谋划,把稳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1.谋划全年思路。牵头拟制并以政府名义印发2023年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配套制定年度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统筹抓好工作落实。召开年度会议,统一全年工作思路和方向。

2.开展定期调度。每季度常态化调度安全生产工作,按“一季度抓开局良好二季度抓基础夯实三季度抓工作推进四季度保全年目标”的总体步调来实施。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或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研判调度,精准安排部署,强力推动落实,全面筑牢防线

3.凝聚工作合力。加强重点行业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定期组织11个专项办公室会商研判,分析全区安全形势,制定措施对策。协调指导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安全、工商贸及其他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合力。

(二)开拓创新,提升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4.积极推进城市安全智慧大脑建设。按照全市安排部署,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抓好集日常管理、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建设工作,打造可视、可感、可用的应急指挥平台,积极推进对城市运行风险自动化、智能化管控。

5.用足用好“八张问题清单”。学习借鉴浙江等地经验,按照全市具体安排,立足江津工作实际,建好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问题清单,健全问题发现、清单生成、闭环整改、责任落实、举一反三、抓本治源、综合分析等相关机制,建立“五色图”评比晾晒机制,推动隐患排查、除险清患等工作走深走实。

(三)抓住关键,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

6.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的重要标准。建立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区安委会11个专项办公室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常态化警示曝光机制,严格落实通报约谈、末位发言等措施。

7.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明晰工作界,消除监管盲区。强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点在建项目行业与属地分责共管,理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燃气、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老旧楼栋电梯加装、家庭装修、外立面(城镇风貌)整治、非A级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等安全监管责任。

8.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标准化为统领,构建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深化“日周月”隐患排查,分级制定清单,严格排查整治。落实关键环节总工程师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加强委外作业安全管理“十要十禁”进一步规范委外作业行为强化一线岗位规范操作,全面推行和落实“两单两卡”制度。

9.巩固拓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将有效经验固化为制度性成果,建立落实重点行业领域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

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深化“三化六体系”和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旅游包车、货运车辆等违法行为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深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老旧小区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

(四)细化举措,严督实考确保工作成效

11.强化明查暗访。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验证式、点穴式、解剖式、全程曝光式明查暗访,综合运用发送警示函、督办函、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发挥明查暗访震慑效果,起到鞭策作用,达到整改问题、消除隐患目的。

12.严肃追责问责。统筹事前和事后追责问责。采取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移送问责等措施,既对整改重大隐患不担当不作为、执法偏软偏松的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又对事故多发、整改不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追责问责,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推动责任落实。

13.严格考核奖惩。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细则,加强动态考核、预警。对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的给予奖补支持,兑现激励措施相关政策;对工作落实不力、事故防控不佳的进行晾晒、约谈、重点督导、挂牌整治,较大及以上事故严格“一票否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