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28 10:52:06 大 中 小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国福建材有限公司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应急罚〔2025〕支队4-1号 |
|
违法事实 |
2025年2月21日11时10分许,位于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境内,重庆市江津区国福建材有限公司工人在维修滚筒筛过程中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
处罚结果 |
罚款51万元 |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